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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经济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5-11 23:55:36

粮食经济论文

粮食经济论文篇(1)

粮食安全经济学问题是有诸多因素影响的,这主要体现在国际粮价上涨、居民生活水平提升、粮食需求增加等环节。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粮食安全经济学问题进行了分析。

1.国际粮价上涨。国际粮价上涨是导致粮食安全经济学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联合国相关机构的统计资料显示,在过去的几年里国际粮价合计上涨了46%。并且根据世界银行之前的统计报告中显示,过去数年国际市场中小麦价格上涨了203%,并且食品的整体价格合计上涨了共计94%。这意味着世界上各国粮食储备量己降至了近40年来的最低水平,。除此之外,国际粮价上涨的问题还体现在全球耕地逐年减少,二是能源转换需求逐年增加。外源性的通胀压力目前尚在可控范围内,但是依旧为我国的粮食安全敲响了警钟。

2.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导致了我国居民对于饮食要求的持续提升,与此相对应的是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导致了大量耕地被占用并且所占耕地中又以良田比例最大。除此之外,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带来了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而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收重视程度不高,并且发展速度也较慢,最终导致了我国粮食生产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和粮食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

3.粮食需求增加。粮食需求增加是导致粮食安全经济学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以我国为代表的新兴大国,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今出现了粮食需求急剧膨胀的问题。但由于我国受到18亿亩耕地资源约束,我国的人均粮食占有量很难再有大的提高。除此之外,粮食需求增加主要还体现在我国现今试图利用日趋减少的土地力求生产更多的粮食来满足我国乃至全世界的需求。但是由于劳动力成本的提高加上农业技术水平低并且生产资料成本相对较高,因此粮食价格在国际市场上竞争能力较弱,这些都对于我国粮食安全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二、粮食安全经济学对策

粮食安全经济学策略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了提升第一产业重要性、完善农业金融体系、进行相应财政倾斜等内容。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粮食安全经济学对策进行了分析。

1.提升第一产业重要性。提升第一产业重要性是粮食安全经济学对策的基础和前提。在提升第一产业重要性的过程中我国应当注重增加并且强化相应的农业基础,与此同时大力推动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向“三农”倾斜,尤其应突出向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和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地区倾斜。除此之外,在提升第一产业重要性的过程总我国应当注重增加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并且努力提高农民收入。另外,在提升第一产业重要性的过程中我国应当湖州优化政府支农投资结构,这一优化的重点在于向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倾斜,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促进粮食安全经济学对策应用水平的持续提升。

2.完善农业金融体系。完善农业金融体系对于粮食安全经济学对策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完善农业金融体系的过程中我国应当注重逐步健全农业金融服务体系并且加大金融服务力度。除此之外,在完善农业金融体系的过程中我国应当注重完善农业政策性贷款服务体制并且合理的创新担保方式同时加大对粮食生产者和规模化养殖户的信贷支持,从而能够更好地保证农业再生产的需要。另外,在完善农业金融体系的过程中我国应当注重鼓励各地工商业企业帮助农业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并且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建立粮食作物灾害保障制度,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促进粮食安全经济学对策应用效率的不断提升。

3.进行相应财政倾斜。进行相应财政倾斜是粮食安全经济学对策的核心内容之一。在进行相应财政倾斜的过程中我国应当注重完善粮食补贴和奖励政策。即采用完善粮食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等不同的补贴方式。除此之外,在进行相应财政倾斜的过程中我国应当注重逐步理顺粮食价格,从而能够使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另外,在进行相应财政倾斜的过程中我国应当注重继续对重点地区和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促进粮食安全经济学对策应用合理性和可靠性的持续进步。

三、粮食安全未来展望

根据有关资料,在2010~2030年这20年间我国的耕地数量将会更加趋于稳定,并且耕地的规模将会有望保持在1.2亿hm2(18亿亩)的水平。在这一过程中随着生态退耕任务的完成,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将会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并且随着我国持续出台的多项耕地保护措施,包括以法律形式确立"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为基本国策,可以从经济学理论之外的方式来更好地促进我国粮食安全得到保障。

四、结束语

粮食经济论文篇(2)

关键词:粮食主产区;粮食主销区;补偿机制;粮食产销协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城镇化进程中农地非农化的制度变迁及制度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2BJY085)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粮食主产利益补偿机制的争论

收录日期:2013年12月20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健康及生命安全,而且也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粮食安全是确保国家安全的战略基础。粮食生产区域专业化、生产经营产业化,必将提高粮食生产者的劳动生产率。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左右着我国粮食安全的大局,但同时又长期受困于“粮食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的尴尬。摆脱这种局面,就必须对粮食主产区进行利益补偿。因此,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是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民生大计,同时也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治本之策。国内外学者从补偿思想形成、补偿的方法及补偿政策实施效果等多个方面展开了详细深入地研究,这对完善我国粮食生产的补偿机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研究

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实施过程中,粮食主产区起着决定性作用。不仅承担着粮食生产的重要任务,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承担着为粮食主销区提供粮食的义务。在我国现有粮食管理体系中,粮食的生产成本、流通成本等相关成本基本上由粮食主产区负担的。粮食生产比较收益低,又使粮食主产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处于极其不公平的地位。因此,粮食生产成本完全由粮食主产区承担就很不合理,必须对粮食主产区进行利益补偿(陈波、王雅鹏,2007)。国内关于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研究,目前已形成较为丰富的成果,较早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粮食主产区的经济发展问题,认为“价格剪刀差”导致了粮食主产区的利益流失,如孙冶方(1978)、李炳坤(1981)、杨文志(1994)、郭庆海(1995)等,陈文科(1995)还提出了“地区利益剪刀差”的概念。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战略机遇期,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粮食主产区利益流失问题越发突出,有关粮食生产的政策研究逐渐增多。

(一)主体利益补偿争论

1、对生产者利益补偿。A.Buck well and S.T angermann,1999;Alexandre Gohin,2005;Paolosekokal and JesusAnton,2005等认为政府应该直接对农业生产者主体利益补偿,欧美一直采取此农业政策。但是补贴政策效果受到较大的关注和争论,J.P Chavas and Troy G.schmitz直接表现为农产品生产和国际贸易扭曲。我国学者温铁军、王雅鹏、叶慧等学者研究表明中国粮食价格偏低,损伤了粮食主产区农民的积极性,政府应该直接对粮农进行补贴。但是张建杰、关付新(2009)认为对种粮主体直接补贴并不能提高其种粮的偏好。

2、供应链管理实现主体利益补偿。进入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供应链管理的理论与方法被广泛地应用于农业领域,农产品供应链和粮食供应链的研究随时展开并逐步深入,有关通过供应链管理保证各个利益链条上经营主体实现的观点慢慢地被市场所接受。富雨顿(Murray Fulton,1998)较早提出了粮食供应链管理的思想,提出供应链管理有利于加强粮食供应链中的垂直合作。霍布斯和林达杨(Jill E.Hobbs & Linda M.Young,2001)认为粮食供应链垂直合作有利于协调种植者、经营加工企业和决策者的利益。我国学者朱毅华、王凯(2004)证明了农业供应链整合与农业主体绩效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性。农业供应链整合能够明显增强合作主体间的盈利状况(陈炜、史红、廖炳勇、王有为等)。但是,孙宏岭、袁育芬等认为由于市场信息化程度低,在粮食供应链中各参与主体对资源配置的作用并未充分发挥。显然,通过供应链管理协调各个主体利益已经成为国内外学者重点关注的目标与研究重点。

(二)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张安录(2002)研究认为政府应该在城乡生态交错区设置土地的可转移发展权,建立市场交易制度,使土地通过市场交易机制控制农地城市流转和维持农地交易的公平与效率。后来,黄贤金等学者在广泛研究区域土地用途管制方式中,提出了建立可转移的发展权和许可证制度(黄贤金等,2003)。朱新华等(2008)研究认为在建立土地发展权和许可证制度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实施产销区购销协作并通过征收机会成本税强化对耕地的保护补偿。黄德坤等(2004)认为还应该对耕地实施外部性补偿。耕地除具有农业的基本生产功能外,还具有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但是这些无法以货币的形式得以体现,进而形成了耕地保护收益的外部化。如何在中央和地方、粮食主产区和销区、城镇和乡村之间合理配置资源,确保粮食安全所形成的一切成本支出就成为粮食安全框架内一个具有基础性重要意义的现实经济政策问题(李全根,2005)。姚华军(2009)认为必须建立中央、省、地市三级耕地保护补偿基金,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综合手段,激励和约束机制并举等较为完善的耕地补偿保护机制。补偿接受的主体主要是农民,补偿标准还要充分考虑到耕地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尤其要认识耕地的社会保障价值、社会稳定价值和生态环境价值等(姚华军,2009)。陈泉生(1994)提出了我国在土地征收补偿应扩大补偿范围和提高补偿标准,避免土地征收与地产经营出现较大的差距,保证农民收益并提高生活水平。基于接受补偿主体和提高补偿标准在理论界已经达到共识,于是许多学者又从如何测算耕地的补偿标准进行探讨。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依据应是耕地的价值。从客观上讲,耕地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价值应该由其市场来确定,因此,耕地总价值应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马文博,2010)。马文博(2010)利用条件价值评估法(CVM),利用对河南省汝州市调查的基础上,测算耕地资源非市场价值,进而确定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吴泽斌、刘卫东(2009)利用机会成本法,利用全国1996~2005年全国各地数据为基础,从区域耕地保护的机会成本核算与耕地的盈余或赤字量对耕地保护外部的经济补偿数额进行了探讨。苑全治等(2010)依山东潍坊市为例,以经济外部性理论为依据,根据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区域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理论模型和经验模型,分别对区域耕地保护补偿标准进行了测算,模拟构建了区域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在耕地保护外部效益得到补偿后,保护区的土地利用得到提升,因外部性带来耕地资源浪费和效率缺失问题得到了解决(苑全治等,2010)。姚华军(2009)进一步指出确保耕地保护补偿机制顺利运行,还必须进一步明晰土地产权、统筹土地资源,调节土地收益分配。同时必须落实共同责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促进中央与地方政策相互衔接配套(田大治,2012)。

(三)产销协调补偿机制。2005年,我国开始尝试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利益协调机制,并在当年的中央1号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和补贴。之所以国家要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利益协调机制,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发展中出现了“穷省补贴富省”的现象。何蒲明(2007)提出建立粮食产销区协作的三种方式:一是由各级政府牵头,建立主销区对粮食主产区进行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式的粮食产销协作;二是在粮食购销市场化的前提下,建立主销区与粮食主产区合同式的购销关系;三是建立粮食主销区对主产区实行异地直补的关系。吴硕(2001)认为要想形成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粮食购销关系必须通过规范化的粮食市场来实现。日本在20世纪九十年代就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粮食市场调节机制,其结果是政府财政补贴压力减轻而农民的收入又得到了保证(丁声俊,2003)。在欧盟,成员国之间建立起共同粮食基金协调粮食生产国与主消费国利益,通过共同基金筹集与使用的非对称机理实现了主销国与主产国的利益协调。在共同粮食基金中工业发达国家对基金贡献较大,相反农业发达的国家贡献较少(高瑛等,2008)。高瑛认为借鉴欧盟经验,建议由国家层面改粮食风险基金为粮食安全基金,并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根据日本和欧盟的具体做法,加强产销区之间的供销合作并按市场经济原则建立之间相互协作机制,才能保证产销区经济长期协调发展。同时,中央政府还必须通过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并辅以行政手段才能保证协作机制健康运行(罗守全,2005)。龙方、曾福生(2007)在肯定完善市场调控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关系不协调的表现及具体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应完善政府宏观调控、实现责权利对等,并要求主销区应该主动承担起粮食安全的责任。主销区可以建立调销基金,依据调出粮食量对主产区进行补偿;还可以通过与主产区龙头企业合作、到主产区投资建厂、利用优势加强对主产区农业科技推广支持力度等措施,补偿粮食主产区农民利益(蒋和平,2009;赵波,2011)。

(四)宏观治理机制补偿机制。粮食主产区有较大粮食种植优势,政府应首先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建设一批优质专用的粮食生产基地。推动粮食产业价值升值增值,提高农户收入,同时还可通过市场机制引领粮食产业化发展,带动养殖、加工、运销和服务等关联产业群发展,使之成为当地的支持产业(许经勇,2004)。但是,曾福生等(2004)认为,我国缺乏针对性的政策激励、人地矛盾、农业产业结构滞后和依托平台的缺乏制约了产粮优势向区域综合优势转变,因此,国家必须确立对粮食主产区的利益倾斜政策、强化高效优质粮食产业化工程建设等粮食产业治理机制。侯明利(2009)强调粮食行业治理机制培育与发展本质上就是广泛分散的粮食生产者与粮食物流链上相关企业之间通过市场的竞争性契约或非市场的方式,逐渐形成的长期供求合作关系。并且,有效的治理机制正是渐进的经济转轨与制度建设的关键所在,稳定的治理关系能从长远提高社会专业化分工水平与经济增长能力(赵德余、顾海英,2008)。蔡昉(2008)认为当经济发展到达刘易斯转折点后,保持粮食稳定供给的关键在于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保持农业生产效率的持续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发展,面临着激励机制的转换,即推动粮食价格朝着市场均衡方向持续提高;马文杰(2010)、田建民(2010)指出要从区域公平发展的视角,建立产、销区共同承担的粮食安全责任机制,向粮食主产区实施倾斜与优惠政策,积极推进粮食主产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完善粮食生产的利益补偿调节政策。

二、研究新趋势

综上,关于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研究,国内外尤其是国内已取得了较多成果,其中不乏真知灼见。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战略实施,对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对此研究也呈现了新方向、新趋势。一是宏观政策目标微观化,粮农生产者行为与产业空间经济的相结合必将成为研究新方向。国家政策目标主要目的通过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保证主产区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最终确保小康社会全面实现。但是,在粮食主产区,耕地有限性是粮食生产的硬约束,而农户对粮食生产投入积极性是粮食生产的软约束。对主产区利益补偿主要是粮农利益补偿,将对农户粮食生产行为的利益补偿的微观研究纳入到国家宏观政策目标及整体产业生产专业化内,将是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研究新方向;二是利益补偿系统化。任何事物的存在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利益主体各方面相互协调的统一体。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研究也应该有单项研究逐步向系统性研究发展,更需要统筹兼顾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过程的区域、产业、主体、方式等,以增强利益补偿的综合效应;三是利益补偿阶段性的针对化。从历史发展进程看,粮食主产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也呈现出不同的特征,特别是在工业化、城市化不同的发展阶段,对主产区利益补偿要求也是有较大的差异。因此,细分不同发展阶段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重点、方式和标准,提高利益补偿的效率必将是今后研究的新趋势。同时,针对利益补偿的具体情况,研究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形成上下衔接、纵横交织、公平多赢的补偿体系;四是利益补偿内生化。以行政手段为主,强调收入分配补偿为主要内容的反哺性补偿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点。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手段配置生产要素,着力提升主要产区的自我发展能力的内生化补偿机制建设将是研究的新方向。

主要参考文献:

[1]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36.

[2]陈波,王雅鹏.粮食机会损失形成与补偿研究[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

[3]张安录.可转移发展权与农地城市流转控制[J].中国农村经济,2002.2.

[4]黄贤金,王静,濮励杰.区域土地用途管制的不同方式[J].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2003.3.

[5]姚华军.关于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几点认识[J].四川改革,2009.7.

[6]李全根.粮食安全框架内若干经济政策问题[A].江苏粮食问题论坛文集,2005.

[7]吴泽斌,刘卫东.基于粮食安全的耕地保护区域经济补偿标准测算[J].自然资源学报,2009.12.

粮食经济论文篇(3)

纵览千年历史,济南是“家家泉水、户户垂杨”、文化韵味浓郁的泉城;济南又是“舜耕历山”下、慷慨义士多、历史积淀厚重的古城;济南还是“水脉丰、文脉长、人脉旺”的千年名城;自迈入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以来,济南这座充满慷慨悲壮“英雄气”和淳厚悠长“文人气”的历史文化重镇,又成为一座随着时代步伐阔步前进的新城。

举措急则天下乱,举措慢则天下难

在开辟中国历史新纪元的改革开放新时代,济南市粮食流通产业的改革和发展谱写了浓墨重彩的新篇,探索和创造出“济南模式”。解读这个模式,可简要表述为:“以民为本,以安为先;面向市场,整合资源;转换机制,强化监管;联合制胜,有效发展。”如果加以阐述,“济南模式”的基本内涵就是:在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优先目标,以创业创新为动力,以联合制胜谋发展,以全面转换机制为中心,以加强监管为保证,建立健全保安全、保民生的粮食现代流通产业的完整体系。

在突然降临的世界粮食危机和金融危机的袭击下,我国粮食安全经受住了迄今最严峻的考验,呈现一片“平安绿洲”。然而,面对空前的经济海啸国人绝不可掉以轻心,盲目乐观;也不可自扫门前雪,做岸上观。我们需要做“指向经济制度、经济秩序,乃至经济思想”等深层面的反思,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谋求治标治本的必要举措和共同生路。举措急则天下乱,举措慢则天下难。唯一可行之路径就是科学治理、科学发展。那么,我们从世界粮食危机和金融危机中应该吸取些甚么经验教训呢?以及从中长期和更深层次上观察思考,我国应该如何持续保障粮食安全呢?深入思考和研究这些重大问题,有助于我们共克时艰。

有为才能有位

进入新世纪以来,济南市粮食系统继续坚持解放思想,事实求是的思想路线,大胆探索,锐意创新,以多种形式对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改革、改制和改造,“退中求进”,“破中求新”,“衰中求兴”,并取得根本突破。适应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粮食购销市场化的需要,以及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济南市粮食系统以保障粮食安全、保障民生和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为目标,勇于“三创”。

一是,勇于脱胎换骨改造国企,创新粮食微观主体。济南市粮食部门“不认为改变所有制就是改革的一切”,更从这一理念出发,不是把所有粮食企业资产卖光变成私人企业,而是采取股份制企业的形式。其实质是通过彻底改革体制、全面转换机制、面向市场、综合主动,把过去旧体制、旧机制下企业丢失的效率和效益再重新寻找回来。

二是,勇于摒弃传统粮食零售体制和机制,创新主食品快餐连锁经营网络。济南市粮食部门既决心彻底改造传统的粮食零售体系,但又不是把老粮店卖光让职工下岗,而是引进农村“联产承包、双层经营”的改革路径,再造出一个崭新的粮食主食品供应网路:工厂化、集中化制作;综合化、分散化经营;统一化、标准化配送;优质化、人性化服务。

三是,勇于转变粮食发展方式,创新粮食产业化经营途径。济南市粮食部门从系统工程论出发,把居于中游的粮食加工企业的“产业链”向上游和下游延伸,形成“产供销”有机连接为一体的产业化经营。这既是经营方式的转变,又是资源配置方式的革新。济南市粮食企业在这种转变和革新中,既为“三农”服务开辟了广阔途径,又为自身持续发展注入了内生的不竭力量。

济南市粮食部门的“三创”,是他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丰硕成果。通过创新、创业,济南市粮食流通系统建立健全了确保全市粮食安全的体系,并初见成效:建立健全了粮食购销储备体系,确保粮食安全;建立健全了粮油供应体系,充分满足民生多元化需求;建立健全了粮食加工体系,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建立健全了粮食质量检测体系,确保粮油质量安全;建立健全了粮食行政执法体系,规范社会粮食流通秩序;建立健全了粮食市场体系,确保粮食高效有序流通;建立健全了社会粮食统计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有为才能有位。济南市粮食局肩负着管理粮食收购、粮食储备、粮食宏观调控、粮油市场监管、粮食经营资格审核、粮油质量检测、社会粮食统计、粮食产业发展、粮食行业管理等多项重要行政职能。全局机关行政人员正式编制42人。下辖若干企业、事业单位:4个国家粮食储备库;“济南金德利”集团快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5个子公司;“济南民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10家附营企业。此外,在业务上还领导和指导郊区6个县(市、区)粮食局的工作。全市粮食系统从业人员7300余人,资产总额22.51亿元。

事实最具说服力

济南市粮食流通产业“挫中求进”,“创中求新”,“置之死地而重振”,今昔对比,真的是沧桑巨变,绩效突出,在保障粮食安全、改善城乡民生、建设和谐社会、发展粮食流通等方面都有不凡的建树。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其一,把粮食安全置于更加稳定、可靠和有保证的基础上;其二,把粮食购销市场化提到更高、更成熟的水平上;其三,把为民服务扩展、提升到生产与生活的新的广度和高度;其四,把各类粮食企业推进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轨道;其五,把粮食统计和管理置于现代信息化的基础上。通过股份制形式推进粮食企业联合制胜,把粮食流通产业推进到一个新水平:粮食机构更精干、职工素质更高了;国有粮食企业市场主渠道更强了;对城乡居民供应和服务质量改善了;粮食宏观调控更规范和更有效力了;粮食安全和城乡民生更加有保障了。

事实最具说服力。大量的数据有力体现出“济南模式”之效果。

首先,看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绩效。在2005年以前,粮食购销企业数量为67个,其中市级企业24个,县级企业43个;国有粮食企业职工为8882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中市级企业职工为2930人,县级企业职工为5952人。到2009年5月,现有粮食购销企业47个,其中市级企业20个,县级企业27个:

现有国有企业职工为3779人,其中:市级企业职工3180人,县级企业职工599人。目前,全系统从业人员7300余人。老职工都得到安置,同时吸纳了一批新职工。

其次,看粮食企业经营网点、营业面积和储备能力。在1992年以前,粮食零售网点为80个,总营业面积为24000平方米,到2009年5月,粮食零售网点增加到310个,总营业面积为48200平方米。同期,济南市国有粮食加工业总产值由1.9亿元猛增到4.75亿元。

再次,看国家粮食储备设施和储备能力的变化。在1991年以前,济南市国家粮食储备库的总仓容为43.62万吨,到2009年5月,粮食总仓容猛增到86.50万吨。更重要的是,粮食储备条件大大改善。粮食储备达到先进水平,储存损耗率严格保持在国家标准以下:储存起在半年以内,粮食损耗不超过0.1%:存粮1年以内不超过0.15%:存粮1年以上不超过0.2%。

最后,看粮食流通产业带来的巨大社会效益。近年来,“济南民天”公司在粮食产区发展优质专用粮订单面积100万亩,为农民增收1.28亿元。“济南金德利”快餐连锁公司增加新就业岗位2000余个,为50家企业、单位、学校代办食堂、送餐;发展农副产品基地两个,每年为农民增收2000余万元。

保民生、保安全是粮食流通优先战略目标

上世纪末的亚洲金融风暴对中国粮食改革是一次严峻考验。这一次世界粮食危机和金融危机的狂飙是对中国粮食改革的更严峻的考验。迄今的情况表明,我国的粮改经受住了这次严重考验。这其中有许多值得深入总结的经验。仅就从济南市粮食流通产业改革和发展的探索和实践、业绩和绩效,以及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等问题进行思考,至少可以得到以下几点经验和启迪:

一是保民生、保安全是粮食流通产业的优先战略目标。实现这一目标,要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避免在粮食“五连增”,和储备充裕条件下放松粮食安全,放松粮食生产(如最近出现“增产粮食得不偿失”的论调),防止和避免放松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的倾向。

二是兴创业、兴新业是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创业促就业,把结构调整与产业提升结合起来,防止和避免出现放松粮食增长方式的转变、造成低水平重复扩张和无效发展的唯GDP倾向。

三是强市场、强监管是粮食流通产业走向成功的关键。进一步健全完善粮食市场特别是实体粮食市场体系;同时,加强监管,把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防止和避免忽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市场主渠道作用与歧视粮食多渠道作用的思想。

四是重诚信、重服务是粮食流通产业不竭活力的源泉。以高尚价值理念为核心内容的先进文化,是推动企业发展的软实力,要把粮食企业发展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避免只注重企业物质文明(经济建设)、忽视精神文明(文化建设和价值取向等)建设的倾向。

还有一点更重要,更具有本质性,即必须创立具有自己特点的粮食市场经济模式。30年风风雨雨,我国粮食流通改革沿着市场化的取向步步推进,取得了稳健突破。我国基本上探索出了一个具有本国特点的粮食市场经济的改革发展模式。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成长和发展,力图把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理念、基本制度同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则结合、兼容起来。基于这一原则,我国要创立的粮食市场经济模式肯定不同于其他国家,必须至少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必须坚持市场经济取向。但是不应该、也不可能放弃国家对主要粮食品种的调控;不应该、也不可能放弃政府对主要粮食品种的监管,必须把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

第二,必须坚持建立多元化流通格局。继续发展多成分、多渠道、多形式的多元化粮食流通,但是应该加强国有粮食企业市场主渠道作用,把主渠道与多渠道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粮食经济论文篇(4)

为了记录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历史,展示商品交易市场领域理论研究成果,本刊特设置“人物志”栏目,每期向读者介绍一位从事商品交易市场理论系统研究的专家学者。

作为我国现代粮食市场体系的创始人之一,李经谋领导组建了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和郑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它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第一家规范化的现代粮食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试点单位,其建立被国际舆论评价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标志”,“市场经济的里程碑”。

在实践上,李经谋带领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创建了我国现代粮食批发市场、期货市场和电子商务的基本运行模式,实现了我国现代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的三次飞跃。即1990年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成立,实现了中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从理论到实践的第一次飞跃,“郑州价格”成为我国粮食市场的“晴雨表”和指导价格;1993年创建了我国第一个具有国际规范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实现了中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从现货到期货的第二次飞跃,期货,现货结合运作的“郑州模式”被国际期货界充分肯定;2000年中华粮网揭牌,标志着我国的粮食批发市场真正步入信息化时代,实现了中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从传统到网络的第三次飞跃,“让粮食在网上流通”成为现实。

粮食经济论文篇(5)

关键词:产业链;粮食产业链;产业链竞争力

中图分类号:F32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9-0041-02

在西方学术文献中,有关产业链的思想的思想源于西方古典经济学家Adam.Smith关于分工与专业化的理论。Adam.Smith以其著名的制针企业的例子生动描述了产业链的功能,说明了企业内部分工与专业化能够促进生产力的提高。A.Marshall发展了 Smith 的思想,并把企业内部的分工扩展到了企业间的分工。纵观国外学者的论述,大多是从企业的角度来分析产业之间的关联问题[1]。产业链真正引起人们关注并得到进一步分析和研究是在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本文将对国内关于产业链的内涵及粮食产业链的研究进行综述和评价。

一、产业链的内涵

在我国,“产业链”一词最早是傅国华提出来的。之后,国内学者在国外产业链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相继从产品形成、价值网络、产业关联、产业集合、产业集群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以及战略联盟等视角来定义产业链。

(一)从产品形成的角度定义产业链

郁义鸿(2005)、芮明杰等(2006)、李星群等(2 007)、何一(2009)从产品形成视角来定义产业链,认为它是从供应商开始,经生产者或流通者,再到消费者的所有物质流动。马士华等(2000)认为,产业链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信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模式[2]。

(二)从价值链的角度定义产业链

杨公朴、夏大慰(2002)认为,产业链是由同一产业内具有连续追加价值关系的活动构成的价值链[3]。李万立(2005)认为,围绕一个关键的最终产品,从形成到最终消费所涉及的各个不同产业部门之间的动态关系就是产业链,也叫做价值链[4]。石冬梅(2007)、吴彦艳(2009)认为,产业链是采购原材料、生产中间产品和成品与销售产品并实现价值增值的功能网链[5]。

(三)从产业关联角度定义产业链

简新华(2002)提出,经济活动中的各产业依据前、后向的关联关系组成了产业链[6]。杨公朴、夏大慰提出,产业依据前、后向的关联关系组成的一种网络结构称为产业链。产业链的实质就是产业关联,而产业关联的实质就是各产业相互之间的供给与需求、投入与产出的关系[7]。鲁开垠(2002)认为,在一个产业环境中,各种产业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区别、相互依赖,一种产业的存在成为另一种产业发展的前提或结果,每一种产业只是产业系统中的一个环节或一个片段,由各个环节或片段连成一体就变成产业链[8]。龚勤林(2004)认为,产业链是各个产业部门之间基于一定的技术经济关联并依据特定的逻辑关系和时空布局关系客观形成的链条式关联关系形态[9]。吴金明、邵昶(2006)提出,产业链是基于产业上游到下游各相关环节的由供需链、企业链、空间链和价值链这四个维度有机组合而形成的链条[10]。林中燕(2008)把产业链界定为“在相关产业组织中,依据特定的经济关系,客观形成的、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11]。白永秀、惠宁(2008)提出,产业链的实质是产业内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联[12]。

(四)从产业集合和产业集群的角度定义产业链

郑学益(2000)提出,产业链是以市场前景比较好、科技含量比较高的产品的关联度比较强的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为链核,通过这些链核,以产品技术为联系、资本为纽带、上下连结、向下延伸、前后联系形成的链条[13]。林学强(2002)提出,产业链是指从最初的原材料生产和销售到中间产品和销售、再到最终产品生产和销售全过程中各个环节所形成的一种企业关联体[14]。卢明华等(2004)提出,产业链是由围绕服务于某种特定需求或进行特定产品生产(及提供服务)所涉及到的一系列互为基础、相互依存的产业所构成的产业集合[15]。杜义飞等(2004)提出,产业链是针对一系列相关联特定的产品或服务,寻找导致这些产品满足需求的,从原材料的提供到市场的销售等等,前后顺序关联的、横向延伸、有序的经济活动的集合[16]。

(五)从战略联盟及区域发展战略的角度定义产业链

蒋国俊(2004)将产业链界定为“在一定的产业集聚区内,由在某个产业中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或国际竞争潜力)的企业与其相关产业中的企业结成的一种战略联盟关系链”[17]。李心芹等(2004)将产业链界定为“在一定的地理区域内,以某一个产业中具有竞争力或竞争潜力的企业为链核,与相关产业的企业以产品、技术、资本等为纽带结成的一种具有价值增值功能的战略关系链”[18]。任保平(2005)从微观上将产业链界定为“一个企业的供应链”,“是一定的产业群聚区内,处在产业链不同环节上的相关产业中的企业结成的一种战略联盟关系”[19]。刘贵富等(2006)将产业链界定为“一定地域内,同一产业部门或不同产业部门或不同行业中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与相关企业以产品为纽带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和时空关系,联接成的具有价值增值功能的链网式企业战略联盟”[20]。

二、关于粮食产业链的研究

国内学者对粮食产业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某一个理论视角研究我国粮食产业链

吴志华(2007)基于供应链视角,研究了我国粮食产业与供应链,分析了我国粮食产业发展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粮食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战略[21]。何官燕(2008)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角度分析了我国粮食产业链的特征与现状,提出了整合粮食产业链的对策,如建立新型粮食生产机制、促进粮食企业重组并购、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等[22]。陈倬(2011)从粮食供应链管理的角度,分析了粮食供应链脆弱性的类型,提出粮食供应链管理目标就是降低这两种脆弱性,形成“高效+安全”的粮食供应链,而供应链整合是降低粮食供应链脆弱性的有效途径,并从探索组织创新模式、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实施信息共享技术和实行风险闭环管理等四个方面给出了整合思路,并提出了由政府、产业化龙头企业、商业流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导的四种可供操作的整合模式[23]。孙丹、赵予新(2012)研究了长期以来制约粮食产业链整合的因素,并提出要使粮食产业链稳定高效的运行和发展,应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向精深加工转变,积极发展粮食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科技兴粮战略,提高创新能力,培育粮食龙头企业,创立名优品牌,加快粮食产业链各环节基础建设等[24]。

(二)对具体地区或具体粮食品种产业链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的研究

李军民(2007)对湖南省优质稻米产业链进行了研究。李军民、唐浩和周清明(2008)对湖南省发展优质稻米加工产业链提出了建议[25]。刘岩、高云巍(2009)研究了吉林省玉米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对策[26]。于邢香、耿建敏(2012)指出,粮食产业链模式效率低、龙头企业规模小、外资对整个链条的控制加强、粮食产业服务体系以及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制约了山东省传统粮食产业链的延伸,应建立科学的粮食生产观、转变粮食增长方式、着力培育粮食龙头企业、组建大型粮食企业集团,提升粮食产业实力[27]。

(三)建立模型对粮食产业链的效率和竞争力进行评价

李军民、唐浩和周清明(2008)以湖南优质稻米加工企业为研究对象,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加工企业的组织效率与运作效率水平进行了定量分析,指出深加工企业的组织效率与运作效率比初加工企业高,但两者的组织效率都处于较低水平[28]。马松林(2012)定量描述了中国粮食产业链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区域分工效率。他通过空间误差模型(SEM)分析认为,影响粮食加工业区域分工效率的因素主要是各地区的从业人数、资本投入和粮食产量;通过数据包络分析(DEA)模型分析认为,河南、辽宁、内蒙古和天津在粮食加工环节上的综合效率最高[29]。于邢香等(2012) 通过对山东省粮食产业发展的调查分析,运用AHP法建立了粮食产业链竞争力评价体系,并在对山东省粮食产业链竞争力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价基础上指出,粮食质量、粮食总需求量、加工技术、总产量、种植结构、产品价格、储运成本等因素对粮食产业链竟争力有重要影响;在山东省粮食产业链延伸过程中,应该首先考虑并重点把握好粮食质量源头环节,同时重视加工环节、储运环节等在提升整条产业链竞争力过程中的重要作用[30]。

三、总结和评价

综上可见,尽管我国学者对产业链和粮食产业链的理论及实证方面的研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总体来说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不足:(1)国内学者们对于产业链的定义都是从“链”的角度出发,由已有的供应链、价值链、产业关联、产业集群等概念引申过来的,但就产业链的内涵而言,目前还没有一个为学术界一致认同的比较权威的概念;(2)国内对粮食产业链的认识多是从其他产业链如农业产业链借鉴过来的,对粮食产业链的研究还是以实证为主,并且主要是对具体地区或具体粮食品种产业链的研究及效率评价,理论研究不够系统,还处在较浅的层面上。今后应该从更大的范围如全国、粮食主产区等进行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并建立比较统一的模型对粮食产业链进行效率分析和评价。

参考文献:

[1] 程宏伟,等.西部地区资源产业链优化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2] 曹芳,王凯.农业产业链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综述[J].农业技术经济,2004,(1).

[3] 程宏伟,等.西部地区资源产业链优化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4] 李万立.旅游产业链与中国旅游业竞争力[J].经济师,2005,(3).

[5] 余文权,孙威江,吴国章,赵丽红.农业产业链理论与实践研究进展[J].亚热带农业研究,2007,(4).(下转93页)

(上接42页)

[6] 刘贵富,赵英才.产业链:内涵、特性及其表现形式[J].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06,(3).

[7] 刘贵富,英才.产业链:内涵、特性及其表现形式[J].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06,(3).

[8] 章长生.基于产业链分析的广西铝工业发展战略研究[D].桂林:桂林理工大学,2009.

[9] 龚勤林.论产业链构建与城乡统筹发展[J].经济学家,2004,(3).

[10] 吴金明,邵昶.产业链形成机制研究—“4+4+4”模型[J].中国工业经济,2006,(4).

[11] 林中燕.产业链视角下的信息服务业蛛网模型[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1).

[12] 白永秀,惠宁著.产业经济学基本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

[13] 刘贵富,赵英才.产业链:内涵、特性及其表现形式[J].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06(3).

[14] 林学强.构筑产业链提升区域竞争力[J].福建经济,2002,(8).

[15] 程剑.我国茶油产业链与协作模式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1.

[16] 程剑.我国茶油产业链与协作模式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1.

[17] 蒋国俊.产业链理论和稳定机制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4.

[18] 李心芹,李仕明等.产业链结构类型研究[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4).

[19] 任保平,洪银兴.新型工业化中经济效益提高的途径:一种产业链视角的分析[J].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3).

[20] 刘贵富.产业链研究现状综合述评[J].工业技术经济,2006,(4).

[21] 吴志华.中国粮食物流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

[22] 何官燕.整合粮食产业链确保我国粮食安全[J].经济体制改革,2008,(3).

[23] 陈倬.粮食供应链脆弱性分析与整合研究[J].财经论丛,2011,(6).

[24] 孙丹,赵予新,粮食产业链整合的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以河南省为例[J].粮食科技与经济,2012,(5).

[25] 李军民,唐浩,周清明.湖南省优质稻米加工产业链效率分析[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3).

[26] 刘岩,高云巍.吉林省玉米产业链化趋势及发展对策[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2).

[27] 于邢香,耿建敏.山东省粮食产业链延伸的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J].粮食科技与经济,2012,(3).

[28] 李军民,唐浩,周清明.湖南省优质稻米加工产业链效率分析[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3).

粮食经济论文篇(6)

关键词:粮食安全 体系 基本原则

自给为主原则

我国是一个粮食需求和消费量巨大的人口大国,粮食生产和消费必须坚持以自给为主的原则。近几年,有人主张压缩国内的粮食生产,增加对国际市场的粮食进口,实行粮食自由贸易。他们的主要理由是:中国坚持粮食自给为主的政策已经使中国经济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对粮食的巨额补贴使政府的财政包袱越来越重;硬性的购销计划,不利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增长。

笔者认为,坚持粮食自给为主的方针,确实使国家财政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从经济效益的角度考虑,我国的粮食生产也并不具有比较优势。但是,无论怎么说,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产品,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国,为维持一定的粮食自给率,都无一例外地对国内的粮食生产给予了可观的财政补贴,事实上,这种财政补贴是实现国家粮食安全的必要成本和代价。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一个国家只有保持对本国粮食生产适当的财政支持,才能够真正降低国家粮食安全的成本。同时,国际粮食贸易常常受意识形态和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影响。尽管贸易自由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粮食禁运的可能性,但粮食被某些大国用作外交手段来干涉他国内政的事情仍然有可能发生。

安全优先、兼顾效益的原则

虽然实现国家的粮食安全需要付出代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实现国家粮食安全的过程中可以不计成本,忽视经济意识和效率意识。从成本和收益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把粮食安全分为两种:一种是粮食既安全又经济,即向社会提供了充足的粮食供给,同时又没有粮食过剩和浪费等不合理现象。另一种是粮食安全但不经济,保证了粮食的供给,成本却过高。

显然,我们要力争实现第一种粮食安全,避免出现粮食安全但不经济的情况。

当然,从长期来看,粮食安全和经济是统一的。一方面,安全是经济的保证,只有安全才谈得上经济,不安全就是最大的不经济。粮食的生产需要较长的周期,生产粮食的重要资源(土地)又具有不可再生性,粮食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其需求的价格弹性很小,如果粮食不安全,粮食的供给不足,必然会引起价格和产量的剧烈波动,从而造成巨大的浪费和经济损失。另一方面,经济又是安全的重要条件,只有经济才能保证粮食生产的长期安全,如果我们的粮食安全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必然会损害国家的经济基础,从而使粮食安全失去存在的条件。短期内粮食安全和经济也可能会出现矛盾和冲突,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则应遵循安全优先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追求经济目标的实现。

有利于市场化改革的原则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粮食安全体系的建设必须与这一目标相适应,只有这样,粮食安全才具有坚实的体制基础和制度保证。

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来看,要实现国家的粮食安全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计划经济之路,用国家计划、行政命令等非市场的方式来稳定粮食的种植面积,保证粮食的供给;另一条是市场经济之路,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生产资源中的作用,主要依靠经济手段管理粮食的生产、供给和需求。历史经验已经证明,前一条路虽然走起来方便,但实现粮食安全的成本很高,资源浪费很大。走市场经济之路,利用市场来解决国家的粮食安全问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粮食生产、消费过程中的作用,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这确实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道路,而且,这又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相一致,我们已经没有理由再怀疑和犹豫。

有利于城市化发展的原则

城市化是我国社会今后的发展趋势,城市化对粮食安全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城市化的发展导致的城市聚集效应,有利于对土地的合理使用,城市化使得农村人口减少,有利于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张和经济水平的提高,可以为农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另一方面,城市化发展对粮食安全也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必然导致耕地递减;在城市化过程中向城市转移的农业劳动力,往往都是年纪较轻、文化素质较高的人口,使得农业劳动力呈退化趋势;城市化进程中非农产业的比较收益会高于农业,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首先,城市化是我国社会的发展趋势,粮食安全体系的建设只有和这一趋势相适应才具有生命力。城市化是我国全面实现现代化,全面进入小康社会,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发展水平的必由之路,我们为保证粮食安全所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必须有利于城市化的发展,不能同城市化相冲突。其次,在实现粮食安全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克服城市化对粮食安全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充分利用城市化对粮食安全的有利因素,实现城市化发展和粮食安全的有机统一。要实现这个统一,我们认为以下几点应引起我们的重视,一是增加国家对农业的科技投入,大力提高粮食生产的科技水平,提高粮食生产的比较利益。二是大力发展节地和节水农业,降低粮食生产的资源消耗水平,提高粮食的单位产量。三是制定切实可行的促进全社会节约粮食的政策措施,用经济手段保证粮食的合理消费。

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的原则

提高农民收入,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粮食安全体系的建设必须和提高农民收入相统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粮食安全与提高农民收入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只有农民收入不断提高,粮食安全才有坚实的基础,同时,粮食安全又是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前提条件。当然,在一些情况下,粮食安全和提高农民收入也可能产生冲突和矛盾,比如在粮食价格太低时,农民种粮的正当利益就得不到保证。粮食安全与提高农民收入应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职责,政府在制定粮食安全政策时,必须把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提高农民收入问题显得更为迫切,国家应该在财政、税收、金融、贸易、收入分配政策等方面,给予农业和农民以较大的扶持。

有利于环境改善和优化的原则

改善和优化环境是保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粮食安全体系的建设必须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不能同环境的改善和优化相冲突。近年来,由于一些地方不合理的扩大粮食生产,滥垦耕地,导致我国天然林面积减少,水土流失严重,土地沙化速度加快,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已经给我国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破坏和损失。此种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来看,实现粮食安全和环境优化相统一的根本出路在于走农业集约化之路,不断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技术投入,提高土地与劳动的生产率,实现粮食生产高产、优质、高效的目标。

参考资料:

粮食经济论文篇(7)

我国在建国以后,和其他二战后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一样,照搬苏联模式,建立起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体现在粮食流通上就是从年起,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其主要内容是:对农民余粮户实行计划收购(简称统购销)的政策;对城市居民和农村缺粮人民实行粮食计划供应(简称统购)的政策;实行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严禁私商自由经营课题论文粮食的政策;实行在中央统一管理下由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粮食管理政策。年,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对粮食管理的集中统一,全国粮食的征购、销售、调拨由中央统一安排,实行分级管理,使统购、派购政策逐步完善并制度化、法规化。显然,统购统销是计划经济的要求和体现。必须指出的是,当时实行的是农产品低价政策。原因之一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工农业产品比价的剪刀差;另一原因是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相应的就要实行生活必需品的低价政策,从而农产品价格被扭曲。

年底,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同时,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户农民率先包产到户,拉开了农村改革的序幕。在实际效果的示范和政策的支持下,到年底,全国%的生产队和%的农户都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与此同时,统购统销政策也开始松动。随着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发展,粮食流通体制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与经营方式的改革相辅相成,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使我国连续多年粮食市场形势良好。改革以来,粮食流通体制发生的主要变化有:

统购统销政策结束。从年度开始,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对定购的品种,普遍实行“倒三七”比例计价收购办法,即农民交售的征购粮,%按统购价付款,%按超购价付款,定购以,外的粮食自由购销。大约到年,统购统销政策的另一个领域——城镇粮食销售的计划体制被彻底改革。

实行多渠道经营。在发挥国营粮食商业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实行集体个人等多种形式,恢复了传统的米市和粮行,活跃了粮食流通。还恢复了粮食集中贸易,开展粮食议价议销。

进一步调整了粮食价格。从年起,国家多次提高粮食购销价格,并在提高过程中,注意逐步理顺粮食价格关系。从年到年,我国粮食收购价格提高了%左右,初步改变了粮食价格长期偏低的状况,粮食与其他农作物的比价、粮食与农村农产品的比价都向着有利于粮食的方向转化。

在价格管理体制和形成机制上,引入了市场机制。由于农民出售的粮食中有一部分是国营、合作商业部门以议价方式向农民收购的,价格有随行就市的性质,农民在集市上向半农业居民出售一部分粮食,打破了计划体制、政府定价一统天下的局面,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粮食价格形成的市场机制开始出现并逐年拓宽,形成了价格双轨制。

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也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在粮食流通体制上,市场化改革大力推进的同时,进入年代,国家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粮食流通的重大改革制度。()国务院决定从年起,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敞开收购议价粮。()年国务院决定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格制度。粮食收购保护价格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按不低于但可高于中央下达的基准价格水平,制定本地区的收购保护价格,向农民公布,并按保护价收购。()国务院规定,从年度起,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建立粮食风险基金。中央粮食风险基金由财政部负责筹集,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负责筹集。

改革的发展,使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效率得到极大体现,我国的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连续登上了几个大台阶,从年的三亿吨增加到年的五亿多吨,为改革开放事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也正是由于改革的深入,原有粮食流通体制的弊端突显出来,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针对我国粮食流通体制存在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改革粮食流通体制的重大决策,即通过深化改革解决原有粮食流通体制的弊端。目前我国粮食课题论文流通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实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即:坚决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实行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加快粮食企业自身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粮改加强了国家宏观调控,但不是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而正是要求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加大市场化改革的力度,促进粮食流通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如在国家控制粮食直接收购市场的同时,放开搞活粮食零售市场;在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支持粮食零售多渠道经营;在完善政府调控的同时,又以市场为主形成粮食价格;积极培育粮食市场体系,特别是县级以上粮食交易市场;加强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使之成为经济实体和市场主体,等等。

二、当前我国实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紧迫性

在我国,粮食问题始终是一个严重问题,面向世纪的中国粮食供求形势不容乐观。从需求方面看,我国不仅人口基数大,而且处在从低收入向中等收入过渡时期,未来十五年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较大幅度增长,粮食消费需求也将持续增长。从供给方面看,我国粮食虽然还有很大增产潜力,但是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把这种潜力变成现实产量难度越来越大。原因之一是我国农产品单产在国际上已经处于较高水平,而家庭承包经营由于生产规模小,劳动生产率低,农业投入难以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农村科技推广和普及难度很大;原因之二是耕地面积呈下降趋势,且农业生态环境严峻,自然灾害频发,这些都制约了我国粮食生产的发展,必须改革现有粮食流通体制,以从战略角度保证我国中长期粮食供应。

如何看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紧迫性?这是因为我国的改革处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整体推进阶段、攻坚阶段,原有粮食流通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不迅速加以改革,不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我国经济体制整体改革中滞后,而且影响改革全局。因此,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粮食流通体制刻不容缓。

在市场经济下,政府是社会管理者和宏观经济调控者,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政企应分离。而现在我们的政府与粮食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很不明确。一方面,企业有独立的经济利益,有追求自己经济利益的强烈愿望;另一方面,政府又主要通过行政手段要求企业承担调节市场的任务。这样,企业承担两种职能,具有两种身份,其行为受行政命令和利益驱动两种力量支配,粮食企业挪用收购资金,政策性亏损剧增便不足为奇。这种矛盾如果久拖不决,影响将是多方面的。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主要体现之一是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由于粮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国有粮食企业控制力的增强尤为重要。近些年来党中央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十五大”强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等等。其他行业的国有企业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控制力有所增强。不改革粮食流通体制,国有粮食企业还承担两种职能,吃“大锅饭”,严重亏损,甚至让私商牵着鼻子走,改革显然严重滞后。

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只有通过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理顺国家和企业的关系,这些手段才,运用得有效。原有的粮食流通体制,由于政企不分,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到年底,粮食企业亏损挂帐和挤占挪用资金总计达到亿元,国家财政不堪重负,势必削弱国家对国民经济全局的宏观调控。

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地方政府与中央一起调节市场。我国原有的粮食课题论文管理体制,对具体职能的划分和行使界定不清,造成中央拿资金,地方管企业,敞开口花钱,地方吃中央“大锅饭”的局面。由于局部利益的驱动,有的地方甚至把粮食当作“第二财政”,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难以完全落实地方政府与中央一起承担调节市场的任务。

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已转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千千万万自主经营的农户成为市场主体,而粮食生产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是在目前条件下,粮食生产与其他农产品的生产一样,对自然条件有较强的依赖,存在一定的非人为可以预料的风险。二是粮食产品需求弹性小,即人们对粮食的消费在较小的程度上受市场价格水平的影响。在这两个特性的作用下,当粮食供给出现波动时,可能造成市场价格更大幅度的波动。面对粮食需求的大市场,农民缺乏各种有效的市场中介服务,又无交易谈判的地位和能力,在粮食生产和交换过程中,几乎承担所有风险,尤其是在市场体系不健全条件下,扭曲和滞后的价格难以发挥对生产的引导作用,不断变化着的粮食市场,常令农民感到茫然,不利于保证粮食生产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随着粮食生产和经营的市场化,国家要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和市场保护,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

三、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几个问题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实行政企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新老财务帐目分开,完善粮食价格体制。当前粮改的核心内容是坚决贯彻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为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笔者有几点思考:

第一,粮改需要全社会通力合作。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涉及到全社会方方面面,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全社会积极配合,联合行动。需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认识到目前进行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保证粮食持续增长和社会稳定的大计,使每个人都支持、投入改革,各部门要通力协作。例如,工商部门对管理粮食市场责任重大,政府对他们的工作要大力支持。一是拨给的经费要充分,切实解决他们吃“皇粮”问题;二是工商部门的人力要有保证;三是要有良好的执法环境,他们管理市场遇到困难时要得到支持等等,以提高查处力度和效率。由于我国农村市场广阔,单靠工商部门来管显然不够,必须要乡镇及村干部共同管理,要加大乡镇政府的责任,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决不能认为私商收粮可以增加农民收入,从而采取默认的态度。至于部分地方政府或个别领导默许甚至支持粮食部门弄虚作假,非法套取国家专项补贴及一些管粮干部以粮谋私、损公肥私则要坚决予以打击。

第二,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是粮改成功的关键。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是三项政策落实的关键,因而也是粮改成功的关键。国有粮食企业只有切实树立为农民服务的思想,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千方百计方便农民售粮,常年常时挂牌收购,不限收、拒收、停收,不压级、压价,敞开收购才能落实,否则,仅仅有“保护价”是不够的。顺价销售是指,国有粮站、粮库(包括粮库所属的加工厂)等粮食收储企业必须以粮食收购价格为基础,加上合理费用和最低利润形成的价格进行销售,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粮食加工和批发、零售企业亏本销售。这就自然要求国有粮食企业同其他行业的国有企业一样,降低成本,增加赢利,形成合理的粮价,为此,企业必须转换经营机制,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流通费用,并坚决实施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工程,探索多样化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提高市场竞争力。目前,国有粮食企业系统现有职工万人,万离退休,万在职,真正从事收储的只有万,成本太高。国有粮食企业通过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才能敞开收得进,顺价售得出,才能保证收购资金封闭运行。而以往购粮贷款收不回,则企业行为不合理,或粮食虽然收购进来,但逆向操作;或粮食都没收购进来,资金挤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