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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地位精品(七篇)

时间:2024-02-19 15:24:58

民营企业地位

民营企业地位篇(1)

【关键字】民营企业发展对策

Summary:Withthereformopen,theprivatecapitaleconomygetstodevelopstrongly,whichisbecomingmoreandmoreimportantfunctioninnationaleconomydevelop.However,becauseoftheinfluenceoftheoutsideandinsidefactor,theprivatecapitaleconomystillhasthecertainproblems,whichaffectthefurtherdevelopmentoftheprivatecapitaleconomy.Withinvestigatingthepresentcondition,thepositionfunctionoftherunbyprivatecapitalandthedevelopmentoftheproblem,thetextfinesoutthecountermeasuresforthefutureoftherunbyprivatecapital.

Keyword:Therunbyprivatecapital,Thedevelopment,Thecountermeasures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取得的经济成就与民营企业的发展密不可分,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全国已有3200多万户个体私营企业,解决了8000万人的就业问题,我国民营企业总户数已达800万家,分别占全国企业总数99%、工业产值60%、工业增加值40%、实现利税77%、出口额60%、城镇就业机会的75%,民营企业的年产值增长率一直保持在30%左右,远远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是显而易见的,它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为了更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亟待加以研究、解决。

一、民营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民营企业已经无可争议地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民营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表现出了公有经济所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调动了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吸收了大量的城乡就业人员,减轻了社会的压力。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也离不开民营企业的发展。民营企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它与市场经济天然相容,互为发展条件,其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通过市场去实现。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不能将非公有制经济排斥在外。总理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非公有制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资本进入的行业领域,拓宽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渠道,依法保护私有财产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权益。”这个论断十分明确地指明了民营企业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地位。

二、民营企业的现状和发展环境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民营经济克服了基础薄弱和先天不足等劣势,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GDP中所占比重已达到61%,拥有的资产占全社会资产的比重已超过20%,民营企业产值已“三分天下”甚至“二分天下”,并逐渐显露出它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以及维护供需平衡、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已成为国民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客观地说,民营企业的发展正从发展初期向发展中期转变,即由靠领导人关系的协调建立制度向建立完善的制度性保障过渡,民营企业正向着更合理、更科学的方向发展。从民营企业的形成来看,目前我国的民营企业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一是从个体户起家,逐渐积累发展起来,或直接由家庭成员投资兴办的家族式企业;二是朋友、同事参股合资开办的合伙企业;三是国营或集体企业通过买断转型的企业等。其共同的特点是企业的所有权归一个或少数投资者所有,其企业股份不断分散化、社会化。从现实情况来看民营企业在中国还是企业中的弱势群体,在经济中潮起潮落中,少数民营企业抓住机遇,决策得当超过了初创期的艰难,实现了超常规的发展,跃为企业明星。而多数民营企业还处于创业后的成长期,有待于在竞争中壮大和发展。于此同时却有不少民营企业成立后不久就消失了。也有一些虽一时赫赫有名,但并未逃脱昙花一现的命运,还有为数不少的民营企业在市场的夹缝中惨淡经营。因此,民营企业从总体上看,虽然有其市场化程度高、经营灵活、社会负担轻等优势,但中国民营企业在发展上,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1、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政策环境的局限阻碍了多数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人们对民营企业的认识仍然存在着一些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情况,如民营企业在融资等方面较之非民营企业存在着更多的障碍,尚未取得与国有企业一样的待遇,融资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融资渠道不畅以成为有前景的民营企业发展的得要制约因素。由于种种原因,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服务于政府项目和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融资要求,不论企业项目如何,大多都为防范风险而较少介入。例如:中国工商银行专门制定的面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指导性意见中有一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禁止贷款类:1、欠息,无偿债能力。2、贷款用途不大。3、不守信誉。4、企业管理混乱。5、无经营无固定场所。6、企业经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7、一般性加工企业的基建项目。8、信用等级BB级以下。当然其他企业比如国有企业等也会出现一系列信用问题,但民营企业的资信状况更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焦璞先生提供一个数据,60%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是BBB级或BBB级以下的信用等级,而从评级经验和指标体系严格程度来看,这仍是一个保守的数据,更别说依照国际指标体系。

2、管理水平低下。我国目前的许多民营企业都选择了家长式管理模式,管理体制主要表现为“家族”和“亲缘化”特征,实行集权化领导、专制式决策,经营者既是资产所有者,也是资产经营者。一项研究资料显示,家庭式企业的寿命一般为23年左右,能延续第二代的家庭企业只占39%,而能延至第三代的企业更少,只有15%,家族企业长治久安的瓶颈在哪里?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家族式企业的产权结构妨碍着家族式企业的发展。国有企业最大的问题是产权不明晰,而家族企业却不存在这个问题,但是他们却面临着另外一个同样十分严俊的问题,即产权的过度集中或是说单一化。产权单一不利于企业形成一种开放的系统使社会资源不能有效的进入企业。企业很难借助于外力实现根本性的进步。产权单一的另一个弊病是决策的非民主化。由于产权的高度集中,事实上没有人有权也没有义务纠正企业决策人可能出现的错误。

3、人才机制不灵活。大多数民营企业家都非常重视人力资源,但现实条件下大多数民营企业却面临着严重的人才危机和信任危机,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企业家落后的“资本雇佣劳动力”观念和强盗逻辑,认为员工和企业的关系只是劳动力的雇佣关系,很多民营企业家认为只要有高薪,市场上多的是优秀人才,而没有从思想意识上真正重视过人才和他们的人格尊严。加之民营企业用人唯亲的任人方式,使优秀人才难以真正融入民营企业,因此,他们通常持打工心态,只关心眼前利益,对企业没有认同感和长期扎根的观念。经济学家吴稼祥在《体制保障还是人格保障》中指出:“有多大的人格办多大的企业。”对于一个民营企业来说要想罗致真正的人才,民营企业家自身首先必须有一个博大的胸怀、远大的目标和分利于民的境界。民营企业家应主动抛弃江山为我打,企业为我有的陈旧观念。充分确立“智力资本”在企业的地位,通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建立企业内部的共同利益平台,使那些能够为公司创造价值的人才能够在公司处于“显著”地位。这是民营企业家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也是民营企业走向长盛不衰的必由之路。

4、决策盲目,风险增加了企业经营。民营企业的发展初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帮助,这在一个曾经长期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一统天下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是非常正常的,但却使一部分成功的经营者因此而淡化了风险意识。四面出击,盲目的多元化经营,过分的自信导致无法正确地评价自己,也无法正确地评价企业的成功。在多元化问题上摔跟头的民营企业汗牛充栋。最典型的莫过于“巨人集团”的悲壮之举,许多民营企业之所以先后走进了多元化的陷阱,首先与这些民营企业家的成功经历和个人心态有很大的关系。就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之下,一些民营企业在没有经过认真论证的情况下,一拍脑袋便进入了另一个自己并不熟悉的领域,在很“风光”的投下巨资后领人遗憾的大败而归。

5、设备科技含量低,技术改造的相对滞后,导致企业发展后劲不足,民营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这种生产模式注定了企业的战略与企业能够相互调动的资源不能相互支撑,战略与资源无法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的系统。从抽象的意义上讲一个战略其本身实际上并无所谓对错。而只有对本企业适合不适合之分同样一个战略,对于一个企业可能是致胜的“法宝”。对于另一个企业可能是跌进万丈深渊的“陷阱”。当一个企业制定了一个与自身不适应的战略时,其战略越宏大将会使企业越被动。

6、企业生命周期过短。据统计,我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9年。北京中关村“电子一条街”5000家民营企业,生存时间超过5年的只有430家,其余91.4%的企业已烟消云散;生存期超过8年的企业仅占总数的3%左右。

三、发展民营企业的对策

1、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减少家族式管理模式的影响。家族式管理模式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容易导致企业战略决策的失误;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所产生的专制和集权化倾向,无法适应企业对人才的更高要求。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和工作流程日益复杂化。民营企业要真正建立起新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首先必须进行所有制改造。民营企业的发展趋势就是控股化和集约化,充分发挥家长式管理模式的灵活高效的优势,还可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结合自身的情况,逐渐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合理的组织体制,通过对业务流程的重整和优化,提高例行管理的程序化和标准化水平,提高企业的动作效率和对外界变化做出反应的速度。中国民营企业的制度转换、管理模式的更替依赖于民营企业家素质和人格的提升和完善。

2、正视挑战,实现政府管理体制真正转变。充分认识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挑战,解放思想,树立与民营企业发展趋势相适应的新观念,实现政府管理体制由管制向监控的真正转变。

3、健全法律制度,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民营企业的产权需要法制来保障,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需要法制来规范。加强立法,建议有关部门及时清理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法规。同时,抓紧制定保护民营企业的条例,出台引导和约束民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文件。严格执法。要明确执法部门保护和支持民营企业的责任,对向民营企业敲诈勒索、乱收费、乱罚款、强买强卖及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人和事,必须及时处罚。广大的民营企业对自身的法律地位已很关注。在法律上获得与体制相同的“国民待遇”,为民营企业在公平、公正的新形势下稳步地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条件。

4、以提高人的素质为突破口,全面提升企业素质。未来企业的竞争,更重要的是要依靠高素质的劳动者。我国民营企业还存在着规模小、员工素质低的现象,还不能实现以人为资源优势来配置和优化其他资源。因此,提高企业内在素质,说到底还是要提高人的素质,企业规模、环境、装备水平以及产品档次和质量的内在差异,实质反映的是人的内在素质差异。我国的一些民营企业在创业成功后企业家大权独揽,企业家个人素质和能力的局限性对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行成了制约。民营企业必须要形成科学、合理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构建一套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真正做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充分挖掘人力资源的潜力,最大限度地激励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民营企业家应淡化自己的角色,对企业的高层民主决策和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作出制度性安排,培养一支职业管理者队伍并进而建立起良好的运行机制与监督机制。

5、依靠科技进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民营企业多以传统产业为主,政府应该通过政策和经济的杠杆,引导那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管理水平高的企业率先发展高科技产业。对民营企业自身来说,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民营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应该掌握产业的核心技术。企业在产品上的竞争优势实际上是核心技术的优势。这就需要中国的高科技民营企业必须广聚人才尽可能加大研究与开发的投入,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增加技术装备,成为技术创新和开发投入及推广的主体;应实行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起开放的稳定的合作关系,吸收消化国际上先进的科技成果,形成自己的技术优势。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民营企业更应更新观念,尽快树立国际化经营与竞争的意识,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来实现技术发展的跨越。

6、继续发挥政府在发展民营企业中的作用,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入WTO后,民营企业也面临着结构调整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依然是影响民营企业的最主要的环境因素。政府如何把握经济发展的整体格局,变弱化的调控管理职能为高效的服务职能。政府必须扮演好两个角色,即领导者和服务者。政府必须给予制度支持、技术支持、信息支持、金融支持。

【参考文献】:

1、夏建胜:《民营企业持续发展的五个创新点》,经济问题探索,2003年第6期;

2、晓亮:《论民营经济中的十个认识问题》,南方经济,2001年1期;

3、杨启先:《认真搞好民营经济,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纵横,2003年第十期;

4、乔新生:《私营企业发展面临的法律制约》,现代工商,2004年第七期;

民营企业地位篇(2)

「关键词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经理层操纵,监督成本,打工心态

家族企业并非落后形态

家族企业是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蒙冤”最多的经济形式。受某种传统观念的影响,主流经济学往往把家族企业视为一种落后的经济形式,甚至断言家族企业必将消失。一提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把家族企业作为“典型反面教材”进行批判。

实际上,作为最古老的产业组织之一,家族企业不仅不会消失,而且正在“返老还童”,重新焕发活力,在经济舞台上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国出现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民有经济,据估算,规模在20万亿人民币。中国民有企业开始进入经济“禁地”,如金融、能源、矿产、公用事业、专用化学品等,并成为行业领袖。据统计,目前在中国国内的民有经济中,家族企业至少占到了90%以上。在这些企业中,既有单一业主制的企业,也有合伙制的企业、共有制的企业,甚至还出现了家族成员保持临界控制权的企业集团。

如果认为国内的家族企业20多年的快速发展仍不足以说明问题,我们可以把眼光放远到世界范围内。在全球500强最近一次的排名榜中,有175家为家族控制的企业。我们不妨看看家族企业占GDP总数的比例:韩国48.2%;中国台湾61.6%;马来西亚67.2%;菲律宾和印尼,最大的十个家族体现本国市值的一半;中国香港,五个最大家族体现了26%的市价总值;韩国、马来西亚及新加坡,十大家族体现市价总值的1/4;在现代企业制度最完备的美国,家族企业创造了78%的就业机会,创造了全美GDP的50%。

美国季刊杂志《家族企业》(FamilyBusiness)在其2003年第一期上公布了全球最大200家家族企业的排行榜。其中,中国人熟知的沃尔玛、福特、三星荣登三甲。这200家企业共来自27个国家,其中美国占了99席。此次排名对家族企业的含义规定很广:不论何种所有制形式及管理方式,只要是某个家族在这一公司中占有重要地位,即可参加排名。所以最终的排行榜中包括上市公司、私营公司、集团公司、控股公司等多种组成形式。许多公司在其所在的行业中,甚至在所在国家的国民经济中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众多家族企业中,许多并非完全意义上由某个家族统治,而是靠多数股掌握着对公司的控制权。例如在排名第一的沃尔玛和排名第二的福特,Walton家族和Ford家族分别占有38%和40%的股权。而在控制着7-Eleven便利店73%股权的排名第21位的日本Ito-Yokado公司中,伊藤家族仅拥有15%的份额。

美国公司治理对策:家族企业成为首选

美国是举世公认的现代企业制度典范,百年来一直被视为“制度文明” 的表率。家族企业在美国经济中扮演着什么角色?如果说“家族企业支撑起了美国经济繁荣”,你或许不相信,但事实却是如此。在大约80年代中期之前,美国经济的主力军一直是家族企业;直到后来出现了“新经济时代”(又称“知识经济时代”),美国诞生了大批所谓的“最先进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老布什时期,家族企业开始备受批判,认为它是“过时的老爷车”,不适宜行驶在新经济的宽阔大道上。克林顿的8年当政期间,美国家族企业进一步“衰落”,代之而起的是“更先进的知识经济企业”。

按传统经济学的观点,家族企业的衰落应该标志着更先进的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普及,应该推动经济的更大繁荣。但事实并非如此,恰恰相反,美国经济于21世纪的开元之年跌入了低谷,主要原因不是“9?11”恐怖事件,而是美国的“更先进的现代企业制度”出了严重问题,发生了安然之类的一连串公司丑闻危机,美国的“制度文明”不再是神话和真理,人们开始重新审视“到底什么才是现代企业制度?”经过一番考证,经济学家蓦然发现-曾被大力批判的家族企业才是完善的、有效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形态!小布什政府于2002年8月4日颁行了一项“公司责任法案”,其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回归家族化,重新重视家族企业的作用。

安然等公司丑闻的症结在于:所有权过于分散,一个公司有多个、甚至成千上万个所有者。在这种条件下,掌握着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经理层就会通过损害公司利益来谋取不当私利。这就是“经理层操纵”。

家族企业由于由某个(或多个)家族控制着足够有效的股权,在“关心切身利益”的激励下,家族成员就会尽心尽力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监督,减少“经理层操纵”所带来的公司腐败。

西方“两权合一”浪潮:家族企业备受青睐

就在我国国企改革大力提倡“两权分离”并认为这是“学习西方先进的企业经验”时,西方却兴起了“两权合一”的浪潮,家族企业因此而备受青睐。

早在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就发现:在两权分离的企业中,经营者是在“使用别人的而不是自己的钱财,也就不可能盼望他们会有像私人公司那样的警觉性去管理企业”。但这种“异样的声音”被淹没在近现代飞速发展的大工业浪潮里,因为公司规模的庞大导致了普遍的两权分离。

但后来,西方实行两权分离的公司屡屡发生经营者腐败、经理层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大股东操纵公司损害中小股东、甚至跨国公司被内部人搞垮等等恶性事件。西方经济学家对此进行了认真分析,于是产生了今天广为人知的科斯定理。在这样的社会背景及理论分析之下,西方兴起了“中小企业将成为21世纪主流企业”的浪潮,许多大公司也因此而化大为小、化整为散,集团式大企业也不再是传统的“总分公司制”,纷纷改成“母子公司制”。(总分公司制中,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而母子公司制中,各个子公司都是独立的中小型企业法人。)家族企业以其明显的优势特点,成为中小企业最主要的组织形态。

这种做法可以避免两权分离带来的种种弊端。司法部“公司治理结构专项研究”课题组负责人刘大洪指出,在家族企业里,所有者就能够直接有效地监控企业经营,防范经营者风险。(注意:所有权与经营

权合一,并不是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合一;从法律的技术层面上讲,法人财产权是必须独立的、不得受所有者非法操纵。法人财产权不等于经营权。)

中国经济下一轮发展的主力是家族企业

中国改革20多年来,国有企业是上一轮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国有企业将让位于民营企业。中央政府已经把“国有股减持”、“国退民进”、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等作为明确的战略提出来,且已经切实实施相应措施。据最近的一次统计,如果把那些“戴着红帽子的名国有实民营”企业计算在内,中国目前的民营经济力量已接近国有经济!而且,在接下来的深化改革过程里,中央决心继续调整国民经济的整体布局,进一步贯彻“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改造”,真正与国际接轨,建立起“人民主导的、而不是国家权力主导的市场经济”。

实际上,目前中国民营经济的90%以上都是家族企业,发展民营经济必须大力发展家族企业。中国下一轮经济发展的主力将是以家族企业为代表的民营经济。目前,中国家族企业发展最迅速、最健康的当数温州,我们不妨以其为例,来剖析中国家族企业的必然性。在温州,不仅个人业主制企业完全属于家族企业,连股份合作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也大多保留着浓厚的家族色彩。温州民营企业选择家族制是在传统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作用下,进行理性选择的结果。温州是一个带有浓厚传统文化特色的社会,在转型期中,民企很难通过外部其他途径获取资本,家族成员是企业资本的重要来源。温州奇迹的很大原因在于一张巨大的社会网络支撑着温州人的流动和移民行为,他们通过家族关系链流动、迁移、聚集,家族网络降低了生产和经营成本,减少他们在异国他乡所面临的生存、生活和发展风险。温州人往往从族人那里学习经营经验,这种血缘亲缘关系构成的家族网络是产业扩散的重要渠道。建立在血亲关系上的低信任度社会难以造就非血亲的民营企业。由于血缘和亲缘关系的特殊凝聚力以及家族成员为家族事业的自我牺牲精神,家族企业能够极大地降低内部监督成本。

家族企业最适合中国社会文化传统

在同属中华文化圈的国家及地区里,家族企业一直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华人资本界著名的永诚实业集团董事长刘孟奇说,在华人企业里,即使是跨国大公司,也一直以家族制为主导。这绝非偶然,其背后是独特的中华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家族企业最适合中国社会文化传统,其存在是必然的、长期的。

中国人有明显的“仇富”心理,这既不利于职业经理人阶层的形成和壮大,也不利于家族企业对外来人才的重视、信任和重用。有个笑话,说心理学家随机挑选了一个美国人和一个中国人,对他们进行催眠,然后问他们对待富人的态度,让他们说出真话。美国人说:“我敬佩富人,我也想成为富人。我想为富人工作,以得到丰厚的薪水。”中国人则说:“我嫉妒富人,眼都红了。我想劫富济贫。”在这种明显的“仇富”心理支配下,中国民营经济的所有者不敢、不愿去重用外来人才,因为他不能保证“外人”会不会暗中背叛他、算计他、甚至劫持他!这使家族企业成为中国民营经济必然的、也是迫不得已的首选,因为家族成员不会产生上述风险。

“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思想也极大地影响着中国家族企业。在西方,人们以“在大公司工作”为荣;而在中国,即使在最大的、最好的公司里工作,也被视为“为别人打工,没前途”。中国人都想“自己当老板”,即使是一个小老板,也胜过为别人打工。这使中国一直难以形成正规的、繁荣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有个形象的比喻,说:中国目前的职业经理比国宝大熊猫还少,而大大小小的、成功的不成功的、现实的做梦的老板却比老鼠还多。没有发达的职业经理市场,民营企业很难获得足够的、称职的、恪守职业道德的外来人才,于是,不得不仍然倚靠家族成员,这也导致家族企业盛行。

民营企业地位篇(3)

1.1民营企业的经济规模现状

*年以来,*民营企业的总体数量逐年增加,从*年的17097户,增加到20*年的38169户,20*年是*年的2.23倍,年均增长17.4%。20*年*民营企业注册资金总额为478.13亿元,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上规模民营企业有270家,比20*年增加36家,同比增长15.4%;营业收入过5000万元的有90户,比20*年增加48户,同比增长114.3%。营业收入过亿元的企业44户,比20*年增加15户,同比增长51.7%。

1.2民营企业的经济贡献现状

近年来,*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发展,成为社会增加固定资产、扩大生产规模的重要手段,投资总量由*年的4.62亿元,增加到20*年的52.54亿元,增加了11.4倍。民营企业还成为对外贸易的新兴主力,发挥低成本制造的比较优势,进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累计进出口2.6亿美元,同比增长13.1%,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10%。

1.3民营企业的就业规模现状

20*年,*省城镇从业人员比20*年新增24.8万人,民营企业新增投资与雇工人数为5.71万人,而国有单位、集体单位从业人员却减少了2.73万人。*省城镇新增从业人员中,民营企业所吸纳的人数占到了23%。民营企业就业人数的稳步增长,促进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再就业的良性互动,有效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

1.4民营企业的产业结构现状

从行业分布看,*民营企业主要分布在商业服务业、农产品食品加工业、建筑业等12个行业中。其中建筑业企业数量连续四年居各行业之首,占全部企业的24.4%。在公用事业等垄断行业中,*省民营企业仍处于空白。在经济效益的行业分布排名中,商业服务业、农产品加工、建筑业和有色金属冶炼业的营业收入位居前4位。

2*民营企业发展的现实障碍

2.1自身存在的问题

(1)资金约束。资金不足已经是当前*民营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20*年全国民营企业注册资金为61331.12亿元,而*省注册资金仅有478.13亿元,占全国注册资金的0.78%。*民营企业大多是中小型企业,自有资金较少,信用度低,缺乏担保,财务状况无法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民营企业的主要发展资金主要依靠自身积累,民间借贷和内部员工筹措等,致使企业融资数量少,成本高,纠纷多。

(2)结构约束。*民营企业产业结构大多分布在劳动密集型、资金技术要求较低的传统日用消费品生产服务业和初级产品加工业行业中。据《20**省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显示:商业服务业、农产品加工、建筑业和有色金属冶炼业的营业收入位居全省民营企业行业经济效益前4位。这些产业结构层次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小,而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外向型及民营科技企业虽有一定发展,但所占比重仍然较低。

(3)人才约束。*省人才市场不完善,使得人才资源等软资源严重缺乏。突出表现为:①管理人才缺乏。企业人治的成分大,法制和文治的比重小;②技术人才缺乏。由于*民营企业工作环境差,工资待遇低,很难吸引优秀的技术人才。20*年*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仅占职工总数的3.4%,中高级技术职称

的人员仅占职工总数的1.7%;由于人才因素的制约,*省大多数民营企业存在缺乏管理经验、对市场不够了解、技术水平低、人员素质低等问题。

(4)技术约束。*民营企业总体来讲企业规模小,技术层次低,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与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截止20*年,*省经科技厅认定的科技型民营企业才有300多家,占*民营企业的总量不到0.8%,仅有少数企业开发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如奇正藏药、海默公司的计量仪表等。技术力量薄弱导致*民营企业大多分布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中,技术含量与附加值低,初级产品加工比重大,潜在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较弱。

(5)企业家资源约束。企业家是民营企业发展的灵魂,企业家的素质决定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前景。*民营企业家学历层次普遍不高,据第六次全国民营企业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0%,中专文化程度的占33。33%,高中文化程度的占40%,初中及以下的占16.67%,接受过系统的高等教育的人少之又少。这必然导致企业家对市场环境的认知、洞察与适应能力不足,缺乏风险意识、创新意识、竞争意识和开放意识。

2.2外部面临的障碍

(1)政策实施不到位。尽管“非公经济36条”出台后,*各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这些政策的实施并不到位,软环境滞后仍制约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市场准入门槛仍然很高。在电力、交通、金融、卫生等将近三十个产业领域对民营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限进”情况。②审批环节多,准入条件苛刻。民营企业在投资、生产和经营诸方面,仍面临较多的前置审批。③各种杂费政策不合理,税收尽管减少了,但杂费征收名目更多了。

(2)社会化服务平台不健全。社会化服务平台主要包括资金融通、信用担保、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训、中介服务等。从*民营企业经营环境看,政府服务还不到位,社会化服务薄弱,没有形成有效机制。民营企业专业化服务机构不健全,服务缺乏深度,被服务的企业还非常有限,没有形成有效的服务支撑网络,这些都直接影响着*民营企业作用的发挥。

(3)思想观念滞后。*省资源丰富,资源优势无法转化为产业优势,其原因在于社会对民营企业发展持肯定和支持态度虽然已成为主流,但仍然存在一些疑虑和偏见,思想不够解放。在对待民营经济问题上,部分人对民营企业地位作用认识不足,存在一些疑虑和偏见。一些干部也对民营企业发展缺乏正确理解和认识,在战略上对发展民营企业重视和支持不够,缺乏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具体目标。

(4)中、东部民营企业的广泛渗透。改革开放以来,东、中部地区凭借其优越的自然条件和区位优势得到优先发展,近年来,东、中部企业积累了较为雄厚的资金并逐渐向西转移,以*省浙江企业联合会提供的数据为例:截至目前,浙江企业占*民营企业总量的48%,在*的浙江籍人口约18万人,每年销售金额达700多亿元。外来企业的广泛渗透会导致*民营企业出现资金外流,企业周期短等问题。

(5)国际性企业的进入。入世后,*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民营企业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不仅面对国内发达地区的竞争对手,还要面对国际上更为强大的竞争对手。在产业选择、资源使用、企业标准、市场准入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使民营企业发展的起点更高。*民营企业起步较慢、实力较小,难以与国外实力雄厚的大企业、跨国公司抗衡。

3提高*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政策建议

为了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应采取以下策略:

(1)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民营企业快速发展扫清认识障碍。在全省努力营造一个关心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提高对民营企业的认识,认识到发展民营企业,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的需要;是增强*经济实力的需要;是扩大就业和再就业的需要;是促进社会稳定的需要。从现实情况出发,对民营企业实行“不看性质看贡献”“不看成分看发展”的政策,通过各种表彰活动树立民营企业的正面形象,使其在“社会上有地

位,经济上有实惠,政治上有荣誉,发展上有保障”。

(2)建立与民营企业发展相适应的融资体系。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和方式。①搭建政府、商会、银行、企业沟通交流的平台,促进银企合作;②建立多元化的资本市场融资机制,加大民营企业通过股票市场直接融资的力度,实现企业低成本资本扩张和发展;③建立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立适应民营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全面提升民营企业信用度;四是加快担保体系的建设,构造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信贷担保服务体系,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

(3)促进民企进行技术创新。长期以来,*大多数民营企业只热衷于在原有技术水平上通过增加资金和劳动投入来实现生产规模的扩张,缺乏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应促进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换代。①建立民营企业科技开发基金,通过采用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投入等方式,支持科技型民营企业技术创新。②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各类企事业单位按照产、学、研相结合的原则创办、领办民营科技企业。③鼓励民营企业按照市场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加强技术改造,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企业自身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

民营企业地位篇(4)

关键词:民营企业;政策障碍;公共政策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8-0187-04

32年来,民营企业作为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新生事物,得到了长足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与其他经济成分一样都是中国先进生产力的重要承担者,为社会主义市场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提供了有效保证和持久活力。但民营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各种经济成分并存地位上的不平等,使民营企业难以以“同等身份”与其他经济成分竞争生存;严格而且过高的准入门槛,把民营企业拒于许多领域之外,从而失去发展的机会;融资渠道的政策,使民营企业的市场应对能力不佳,资本循环不畅,企业难以做强、做大;现行的土地及用地制度,不但限制了民营企业的发展,而且侵蚀了企业大量地投资利润,降低了企业再投资的能力;现行税制上的不平等,以及政府职能机构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和政策环境不理想,都在不同程度上阻碍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因此,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障碍,分析、制定支持性的公共政策显得非常重要。

一、在法律上给民营企业一个公平的地位

在中国的宪法和各项法律措施中,民营企业与其他的经济成分相比较,仍属于“二等公民”,地位上的不平等,使民营企业在自由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身份上处于劣势,在公平竞争的同一起跑线上,民营企业已落后一步。其结果是:在各种并存的经济成分中备受歧视。其他经济成分享受的有些优惠政策,民营企业无法享受,其他经济成分无须力行的障碍性政策,而成为民营企业的屏障。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中,由于民营企业“二等公民”的身份,在起跑时先落后一步,这种天生的不公平使它在营运中就倍感困难:非民营的与之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对它的信任度不足,业务往来的条件就会变得苛刻;在融资过程中,因为它是民营企业,银行对它的贷款及贷款幅度就会无形紧缩,上市需经过比其他企业更为严厉的考核,从而造成融资渠道上的不畅。由于社会对民营企业的歧视,在新闻的报道中,民营企业的负面宣传被加大,无形中人们对民营企业的偏见加深,人才宁愿待在经济效益、工资待遇一般的国有企业,也不愿“屈就”于各方面稍胜一酬的民营企业中;民营企业的产品一出炉问世,首先受到的是消费者更多的质疑,而不是观念上的赞许。

民营企业在法律上的不公平待遇,也就预示了自由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不公平。社会主义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就必须给民营企业在法律地位上的解放,要繁荣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就必须给民营企业在法律上一个公平的地位。这就要求完善整个法制体系,在对待各种经济成分的权益保护和义务履行上应一视同仁,完全公正、不偏不倚,私有财产与国有资产不但同样受法律保护,而且在其保护程度上也要完全一致。法律在对企业及企业间的纠纷处理上不能因“姓公、姓私”而有所偏袒。只有在法律这个大前提上给民营企业一个公正的地位,才能逐渐打破人们长期以来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对民营企业形成的偏见,才能使民营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自由公平的竞争,才能使民营企业进一步快速、健康、发展,做大做强,最终使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并迈开关键的一步。

二、取缔民营企业准入行业上的限制性政策

企业准入行业政策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领域和其发展过程中的空间拓宽,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机遇。我们并不反对国有企业绝对控制涉及国家安危的例如“核工业”等部门,但也反对给予民营企业“二等公民”的待遇,即把民营企业的准入行业限制的太窄,使民营企业失去发展的机会,就目前而言: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准入行业上存在不平等,而且与外资企业在准入行业上亦不能平起平坐。国内有七十多个行业允许外国企业进入,而民营企业只能进四十个。电信、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行业外国企业可以进入,但是不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即使在一些民营企业准入的行业里,国家在政策上把门槛提的很高,民营企业往往因为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限制被拒之门外。由于传统观念的偏见、法律对民营企业的不公,民营企业在审批时必须经历复杂烦琐的手续,即在注册、征地、取得经营许可、进入新的行业、投资立项等具体活动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制约比对公有制经济要大得多,公有制经济在几乎所有的领域都是“已进入者”,大多不需要再通过审批和许可。而对民营企业的审批非常严格,往往使一些民营企业投资者望而却步或半途而退。

对民营企业在准入行业上的限制,使民营企业的经营领域变得狭窄,失去发展的机遇,民营企业在和国有企业竞争时只有在夹缝中求得生存的机会。民营经济是从资金、技术门坎低的竞争性产业领域生存并发展起来的。现在的民营经济无论在经济和技术实力等方面都大为增强,已经具备了进入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产业的能力,进入的门坎只剩下政策壁垒。所以,扩大民营企业的准入行业显得十分必要。这就要求:(1)除涉及国家安危的一些部门外,对民营企业的投资领域完全开放,使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在投资机会上一律平等。(2)降低企业的准入门槛,使民营企业有更多的机会进入更为广泛的领域与其他经济成分展开公平的竞争。(3)民营企业的审批手续应程序化、简单化,取缔偏见和人为障碍。为民营企业的投资大开方便之路。从基本趋势来看,民营经济必将从竞争性产业领域逐步渗透到所有产业的可竞争性领域。因此,国家要深入研究产业内部的可竞争性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民营企业放开一切可以按市场原则进行运营的产业和亚产业领域,包括道路、桥梁、污水、垃圾处理、电信、邮电等基础设施,乃至文化、卫生和教育等“软产业”领域。

三、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中国的民营企业起步比较晚,发展时间短,资本积累不足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企业的运作也是一个资本运作的过程,资本不足,企业就难以形成良性循环,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转,资本不足,企业就会失去发展的机会和空间领域的拓展,资本不足,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就会降低,面对市场的起伏变化,甚至夭折、破产。所以畅通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对于民营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造成民营经济融资难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问题的对策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当采取突出重点,全方位下手的综合对策,我们认为今后至少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1.建立健全信用评审和授信制度。政府、银行和中介等机构和部门要推进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实现民营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为民营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建立信用基础。

2.国家和各金融机构应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加强信贷政策指导,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努力改进金融服务,转化服务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也要改善信贷管理,扩展服务领域,开发适应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调整信贷结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信贷、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另外国家要鼓励各种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信用担保,鼓励企业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互融资担保。

3.全面实施金融创新,推进金融深化。(1)鼓励创办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基金。首先要鼓励境内外风险投资公司落户中国,有关部门要尽量为它们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其次各级政府通过投资公司等投资机构带头投资设立风险投资基金。(2)政府出面建立创业辅导体系。(3)创新委托投资制度。(4)政府出资或提供其他优惠,支持委托担保。(5)鼓励租赁、保险、非正式股权和非正式借贷的发展。国家只有全面地实施金融创新,推进金融深化,才能进一步地拓宽民营企业资金的来源渠道,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4.加快推进民营企业上市步伐。民营企业上市也是民营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方法之一。对于一些产值高、效益好的民营企业,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引导、鼓励企业把握时机,开辟多条渠道,推进民营企业上市。一是加快民营企业在国内A股直接上市;二是为民营企业买壳上市创造良好环境;三是抓住有利时机,积极推动民营企业赴海外上市融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积极进行理论、观念和制度的创新,彻底消除民营企业上市障碍,国家、政府要允许民营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并公平进入,大力支持和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通过改制上市;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向民营企业的转让。大胆创新,努力推进中国证券市场多层次发展,借鉴发达国家证券市场发展的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证券上市交易门槛的高低、风险性的大小及证券流动性的强弱,使证券市场分为四个不同层次的发展框架,即主板交易市场、创业板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和柜台交易市场。证券市场的各个不同层次对应不同的企业,各有一个不同的筛选机制,使企业有可能递进上市或递退下市,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市场结构体系。民营企业要找准定位,加快与境内外证券市场的对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机会的可能性,进行合理定位,选择在境内主板、还是到海外主板、创业板直接或间接上市。

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在推进民营企业上市方面要着重采取以下政策措施:(1)支持行业龙头民营企业重组发展、做大做强。支持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筹资功能,扩大投资范围和领域,促进优势资源合理地向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集中。尤其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发展,做大做强。(2)积极培育优质上市公司后备资源。在行业选择、创业投资、重点区域突破方面做好引导工作。大力支持、鼓励各产品行业和业务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即专业巨人,创造条件,发展成为优质上市公司。鼓励境内外有实力的战略投资人和机构投资人,对市场前景和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入股。(3)对拟上市公司采取扶持政策措施。各地要对拟上市公司在改制设立时涉及的税收、土地、资产界定、有关服务收费等政策性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在不构成上市障碍的前提下,作出支持性的妥善处理。(4)做好股份公司规范设立和股权统一登记托管这两项基础性工作。各发起人要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公司设立,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指导。建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统一登记托管制度。

四、深化用地制度改革

不合理的用地制度已经影响到民营经济的投资积极性,改革现行用地制度刻不容缓。我们认为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逐步市场化,首先,要努力改变现行严重缺乏透明度和公允性的土地协议转让制度,尽量使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标、拍卖和在土地市场挂牌交易的市场化转让,为民营企业获取经营用地提供公平的环境;其次,要尽快建立土地交易有形市场,以使闲置、零星的土地被集中起来,调动出来,尤其是为那些用地较少的中小型民营企业、个体户提供一个获得用地的交易平台;最后,要对现行城市拆迁补偿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偿时不仅考虑房主的利益,更要顾及到承租人因投资牵涉的各种利益。

五、改革现行的税收制度

要真正地鼓励和发展民营企业,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就必须改革现行的税收政策,在税种设计、税收优惠上对各种所有制一视同仁,另外,本着对民营企业扶持的原则,在税收政策上给予倾斜。

1.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将内外资公司置于公平的竞争起点在坚持实施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中,中国出台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一些涉外税收优惠政策。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涉外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产生一定的负作用。一是由于外资企业的税负低于内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国内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二是不法纳税人钻税收政策的空子,利用假外资骗取税收优惠,使国家遭受损失。涉外企业作为一种经济主体,其发展是与其他企业的发展紧密相连的,因此,尽快实行内外税收政策统一,不但是完善市场机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平衡发展的需要。

2.政府应该改变目前基于生产环节的增值税制,实行基于消费的增值税制。税法规定,中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对非公有制经济来说,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值税不能抵扣,直接导致民营企业投资效率低下,回报周期过长,使市场经济机制下民间投资的风险加大。如果将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值税可以进行抵扣,投资的回报周期缩短,提高投资效率,增强民间投资的意愿,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值税改型后,虽会暂时减少部分税收收入,但由于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税收收入反而有了稳定增长的基础。

3.合理、灵活的设计税收优惠,扶植民营企业的发展。税收优惠的目的是为扶植某种所有制经济或相关产业的发展,其作用主要体现在某种所有制经济或相关产业发展的初期。中国的民营企业相对于其他所有制企业而言还处在起步、资本积累的阶段,国家可以合理的设计优惠方式对民营企业给予扶植。根据世界各国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践,税收优惠有减免税、起征点、税收扣除、优惠税率、退税、盈亏互抵、税收抵免、延期纳税、加速折旧和准备金制度等多种形式。其中,加速折旧、税收扣除、税收抵免和准备金制度等形式属于间接优惠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优惠由直接优惠转向间接优惠已成为各国税收优惠政策发展的共同趋势,中国对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制度也应遵循这种趋势,减少使用减免税、优惠税率等直接优惠方式,多采用加速折旧、税收扣除、税收抵免和准备金制度等灵活有效的间接优惠方式,以便使中国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六、转化政府职能,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目前,中国政府职能机构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和政策环境不理想。要促进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政府就必须转化其职能:即强化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弱化政府的微观管理职能,转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以更好地引导、服务于民营企业的发展。

(一) 强化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

1.强化战略引导职能。政府的职能要转向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措施的研究和制定方面。应主要围绕国民经济总量平衡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制定和实施以中长期发展战略为主的指导性计划体系,这就要求政府引导民营企业的发展方向,使民营企业在合理的产业结构中得到快速、健康的发展。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还应运用好信息搜集、处理和手段,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一些由专业经济管理部门转化成的行业协会,要尽快改变原有的政府运作方式和习惯,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发挥好为民营企业服务的职能。

2.强化平衡协调职能。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要通过适时调整宏观财政和货币政策,保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平衡,防止经济大起大落和收入分配两极分化,推动经济发展。这就要求政府:一是运用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经济的行为方向,引导产业结构的合理转化和优化。二是协调各阶层社会成员的利益,维护并实现一定的公共目标,增进社会福利,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三是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营造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逐步建立起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

3.强化保护职能。政府要通过合理的政策引导,帮助民营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规避风险,努力保障民营企业的利益。中国已加入WTO组织,政府政策的制定和引导要在遵守WTO规则下进行。一是制定一整套保证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以防范和纠正阻碍竞争的行为,增强民营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二是制定促进民营企业出口的一般性政策。

(二)弱化政府的微观管理职能

1.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是弱化微观管理职能的基本方向。加入WTO后,政府部门必须主动应对体制性挑战,使政府的管理方式、管理机制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树立“服务型”政府的新形象,为民营企业发展带来更高的效率。

2.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改变政府对民营企业的过多管理。这就要求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凡能由市场调节、民营企业自己决定、中介机构能提供服务的事项,政府坚决退出不再审批。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坚决下放,不能“错位”、“越位”。政府的职能要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公仆意识,热心服务,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质量。

(三)转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政府要积极的培育扶持各类社会中介组织,积极的促进中介组织的法制建设,使中介组织的活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明确规范政府与中介组织之间的关系,保证中介组织的的独立性。鼓励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对外合作、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公共政策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我们仅从几个主要的方面做出了基础性的分析,许多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性因素还未完全纳入,有待于我们继续细化和完善。总之,在这个庞大地政策系统中,各子系统之间要相互配套、协调合理,以确保该系统的层次性和统一性。就整个系统而言,要把它建立成一个开放的、与时俱进的体系,要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而吐故纳新。只有这样,公共政策体系才能成为一个有机的体系,中国民营企业才能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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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 Enterprise in China Supporting Public Policies and Measures

LI Yi

(Jiangmen Polytechnic, Jiangmen 529000,China)

民营企业地位篇(5)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1.总体要求。以*重要思想、党的*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创造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毫不动摇地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以加速提升我市经济总量,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确保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2.发展目标。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民营经济在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由20*年的21%上升到40%以上,上交税金8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到2*家,其中入库税金1*0万元以上企业发展到25家,争取20家企业进入全省民营企业2*强;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县(区)园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和园区)建成对民间资本具有较强吸引力和集聚力的重要载体,使民营经济在我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上升,在县区经济中占主体地位,成为加快富民强市和实现“两个率先”目标进程的重要力量。

二、放宽政策,积极鼓励各类人员创业

3.放宽市场准入领域和从业人员限制。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允许外资经营的、国有和集体资本退出的领域,都允许对民营资本开放。除国家限制的项目外,凡是符合我市经济发展要求的,均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对特殊行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以参与生产经营。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员外,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投资能力的人员,都可凭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申办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4.拓宽快速创业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清理并减少前置审批项目。不直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业,相关审批或改为登记备案,或改为企业注册后审批。编制前置审批项目目录,凡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实行前置审批。从20*年1月1日起,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企业注册登记制试点,同时在全市实行并联审批承诺登记制。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企业登记并联审批的办法。在开发区设立工贸型公司的,不再核定其具体经营范围。除建筑业等特殊行业外,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其注册资本金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首期认缴的资本金最低可降至3万元。对民营企业年度内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可享受国家促进再就业的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自然人创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注册资本限制。简化工商年审手续,对上规模、上档次、连续三年以上无违法违规行为,且经营情况良好、商业信誉较高的企业,经工商部门批准,实行免年检。

5.鼓励各类人员创业。加大动员和鼓励的力度,调动新的创业资源,掀起新的创业高潮。

鼓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在市内领办民营企业,或到民营科技企业工作的,在3年离岗期间,保留原身份不变,并参加正常的工资晋级,基本工资和工资性补贴仍由原单位发放。辞职到民营科技企业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可视具体条件,给予一次性补偿。辞职前在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事宜,按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截止20*年12月31日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提前退休”条件、本人愿意从事民营经济的,经组织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享受20*年我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时提前退休的优惠政策。党政机关、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以及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20*年1月1日前在职人员,经同意辞去公职从事民营经济活动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单位可根据本人的工作年限一次性发给相应的辞职金。

鼓励高校、科研单位教学、科研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离岗创业。经本单位同意,上述离职从事民营经济活动的人员,可与原单位签订“离岗留职协议”,由单位为其保留劳动关系三年。在此期间,单位按规定为其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留职满三年不回原单位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将人事档案分别转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按国家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鼓励企事业单位在职科技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民营科技企业兼职并获取报酬。

鼓励大中专在校生、毕业生自主创业。上述人员创办民营企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开业三年内免收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人事档案、人事劳动关系由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就业服务机构。

鼓励下岗失业职工创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民营企业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促进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水平

6.促进民营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扶持六类民营企业:

规模型民营企业。对年纳税额超过1*万元的民营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的民营企业),可认定为规模企业。在扩大计提技术开发费、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技改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扶持。对年纳税额超过2*万元的民营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工业型民营企业。凡新办企业实际投资或现有企业再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投产后两年内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凡投资5*万元以上的民营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竣工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财政贴息资金支持。凡投资符合规定条件的工业新办项目,以及列入《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科技型民营企业。每年确定一批重点民营企业技改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分别纳入全市相关计划。在申报国家、省项目、争取扶持资金,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科技成果鉴定和奖励及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增加对民营企业的科技三项费用投入。民营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发生的费用,可计入管理费用。对民营科技企业减免税收的扶持,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国内外科技人员、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以自有技术成果和专利投资民营企业,科技成果和专利可作价入股,属于高新技术成果的可以不受35%的比例限制。民营科技企业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的,可以冠省名。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其注册资本中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部分,经全体股东确认,可不进行资产评估。以人力资源或其他智力成果投资入股的,作为无形资产投资登记,最高可达注册资本金的20%。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获得安徽省著名商标、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不论企业所有制,市政府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被授予“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和获得部级新产品的企业,市政府给予其技改贷款贴息扶持。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外向型民营企业。鼓励民营企业生产出口创汇产品,从境外引进资金、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各种扶持、鼓励基金均向民营企业开放。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走出国门建厂设点,开展境外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和劳务合作等,实行与国有企业同等政策。对从事外经贸业务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结汇售汇、进出口配额分配、出口退税等方面,可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确定一批出口创汇重点企业,由市外经贸局、财政局、海关、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给予积极扶持。对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的外向型民营企业,市外经贸部门要积极为其申办自营进出口权。对引进外资达1*万美元(或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市政府给予重点扶持。

农业产业化企业。整合并集中使用涉农扶持资金,以贷款贴息为主要形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支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的质量控制和标准化建设,支持大宗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民营企业营造公益林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享受生态补偿政策;营造商品林的,可按规定享受造林补助费,可获得林业贴息贷款等扶持。森林、林地、耕地和水面使用权可依法转让、作价入股、租赁、继承。

现代服务业企业。加速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公办学校、医院、外贸公司、旅行社、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等的改制、改组和改造。全面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发展现代物流业、软件业、信息咨询业、科技服务业、文化产业、教育产业等新兴行业。

四、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多形式聚集社会资金

7.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县(区)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年到2*7年,市、县(区)两级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各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贴息或补贴,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奖励出口创汇多、上缴税金数额大的民营企业。

8.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市、县(区)都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信用担保体系。资金来源实行政府资助、民间参与、企业出资的多元化筹集方式,按市场机制实行规范化运作。担保机构以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主要服务对象。鼓励企业开展互助担保,开展商业担保业务。尽快建立我市风险投资机构。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2*0]59号)有关规定办理,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9.改善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融资服务项目,增加中长期贷款比例,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积极试行非全额担保贷款,扩大票据业务和对优质民营企业的授信服务。将民营企业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并逐步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对信用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于50%、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金融部门要重点支持。允许民营企业用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和无形资产等作抵押、质押取得贷款。选择信誉良好、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民营企业实行主办银行制度、客户经理制度,信贷支持上提高授权授信额度。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债券发行等方式筹集发展资金。

五、坚持公平竞争原则,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10.鼓励外来投资者兴办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促进民间投资,推动民营企业的产业集聚。从20*年1月1日起,取消开发区和园区行政审批中的一切行政性费用(具体实施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外来投资者来我市独资兴办或控股联办民营企业,凡进入开发区和园区的,均可享受园区优惠政策。外来投资者、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到我市民营科技企业工作的科技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企业所在地,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无论上述人员户口迁来与否,其子女入托、入学,与我市城镇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11.统筹安排民营企业发展用地。民营企业申请使用国有、集体土地,与国有、集体企业同等对待。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原国有土地为行政划拨的,可继续保留划拨使用方式。民间投资基础设施和工业项目可直接租赁集体土地。民营企业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由市统一调剂安排用地指标。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用地可依法实行土地划拨供地。加强土地经营,增加收入,补贴工业用地征用费用,降低工业用地价格。

12.积极提供人事劳动服务。对民营企业引进人才的职称评定、子女入学及就业等,按中共**市委《关于加强人才开发工作若干意见》(*发[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到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工作的各类人才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职业资格等级鉴定、参加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参加评选先进等,与国有企业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各级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就业服务机构为其提供人事劳动服务。

13.简化出入境手续。积极为民营企业人员出入境洽谈生意、订购设备、参加会议、出国考察等商务活动提供方便。对从事紧急商务活动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民营企业人员参加政府组织的招商团组、经贸团组出国,按因公出国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14.提高民营企业家的政治社会地位。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要适当增加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个体业主的比例,为其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条件。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个体工商户、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其优秀事迹。

15.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各部门不得强行要求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征订本系统、本部门及与本部门相关的报刊。各部门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随意对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严禁乱摊派、乱罚款行为。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违反规定给民营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赔偿,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建立举报制度,凡被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举报的单位或个人,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和处理,并在一周内给予反馈。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执行《劳动法》、《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并按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16.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逃税、走私贩私、逃废银行债务等违法行为,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垄断,创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有序发展的环境。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制发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应交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企业有权拒交目录外的其它收费,并在民营企业中推行交费登记卡制度,推行收费公示、亮证收费等制度。凡违法违规收费的,要追究收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切实加强领导和服务,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力度

17.加强领导和服务。成立“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民营经济工作;设立相关行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促进全市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真正摆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和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群众团体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18.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维权中心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作用,政府管理民营经济的助手作用。个私协会和各行业协会等组织要发挥其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民营经济维权服务中心这一载体,积极维护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加快建立执业标准和监督机制。

民营企业地位篇(6)

一、民营中小企业战略管理的现状

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展中,民营企业拓宽了就业渠道,繁荣了市场经济,就在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总体成功的同时,每年有数以万计的企业停业或倒闭。例如,在美国,大约有25%企业在两年之内倒闭,63%的民营中小企业在6年内倒闭英国、荷兰、爱尔兰、日本及中国香港也类似。对于我国在发展的同时也在倒闭,研究表明,倒闭的原因种种,但是,基本的症结却是总体来说乏战略管理的技术和能力,或者企业就没有开展战略管理,对所有的失败案例的研究几乎都发现,民营中小企业的战管理实践非常马虎或严重缺乏。实际上,一些民营中小企的管理者错误地认为,民营中小企业能在夹缝中生存下来很不容易了,哪里谈得上战略管理。

二、我国中小企业战略定位存在问题分析

我国民营中小企业成长的特点决定了其战略定位不可避免地存在很多问题。

1.管理定位思想缺乏。大部分民营企业,尤其是处于新建的企业,没有意识到战略定位的重要性,企业的成立和运行,仅即时利用对地方资源或短期出现的市场需求,缺乏长远的目标。另一部分企业,包括相当部分民营家族式企业,则认为环境或市场变化太快,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太多,制定战略没有意义,不知道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应该取舍哪些业务,为哪些消费者服务,往哪个方向发展。

2.战略定位脱离实际。有些企业,虽已认识到了战略管理的重要性,制定了发展战略。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战略目标定位上,定位过于狭窄;二是一些企业缺乏自己独立的判断能力,盲目模仿同行先进企业,但这不是建立在对企业内外环境的对比优势的基础之上,而是凭主观想象,难以对企业的发展起到真正作用。

3.战略定位功能不当。一是“讲大不求强”,急于求成。部分企业不顾企业实际,为了做“大”,而盲目上项目,扩规模,最终会失去发展的根基。二是锁定行业和市场的边界,过于谨慎。认为企业小,管理不到位,只能在现有行业和市场边界内定位,失去对行业外环境变化的应有的反应,坐失发展良机。

4.战略定位与计划混淆。许多民营中小企业没有战略,但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有计划。计划和战略虽然都面向未来,但两者有着根本不同。计划是具体安排企业未来的活动,是渐进地改进企业业绩的一种程序;而战略定位它确定公司的现有的方位,探索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可能性,更多地表现为一种观念和思想,促使企业自由地思考,从不同角度去分析自己,带有更多的创新性和包揽性,笼统而不具体。

5.企业战略定位缺乏民主化。部分企业,特别是家族式民营企业,认为企业是老板的,只有老板及高层才有战略眼光,雇员和基层管理者目光短浅,年轻人缺乏经验,后来者不了解企业情况,因而都没有发言权。使得企业员工无法理解企业的战略目标,不能投身于更有创造力的工作。因此,企业的战略定位,应该是一个民主化的过程,企业的每位员工都可以而且能够对企业的正确战略奉献自己的能力。

三、我国民营中小企业战略定位的基本选择

企业的战略定位,其实质在于通过对企业对比优势分析析,为企业选择一个与众不同的能充分发挥自己优势的战略。进行正确的战略定位,要根据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特点和实际,具体策略如下。

1.对比突出优势。我国民营企业中小型应发挥自己规模小,机制灵活,本国大多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企业首先必须弄清自己的优势,再把自己的优势与环境结合起来,寻找出适合本企业特点的细分市场和核心顾客群体。

2.增强适应性。因为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规模小,实力弱,抗风险能力差,环境一个偶然的变故,可能给企业以致命的打击。企业的战略不仅决定了企业将要从事哪些经营活动及如何安排这些活动,而且决定了各项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只有相互适应和相互加强的经营活动,才会给企业带来持续的发展。

3.善于创新,打破常规。我国民营中小企业一般处于进入壁垒低,过度竞争的零散产业或是大企业居支配地位的集中型行业。必须不断地突破常规,超越产业界限,才能胜过竞争对手,创造不在现有产业内,唯独适应本企业实力的生存空间。创新是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存在方式。企业创新主要体现在技术上,应以自主创新为主、技术引进为辅。技术引进可以作为企业自主技术创新能力的有益补充,但绝不应该由其代替。

民营企业地位篇(7)

关键词:民营企业;党组织:特殊性;复杂性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15-0263-02

要在民营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必须对这个领域的特点要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与公有制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的党建工作有自己突出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并且这些都是我们过去传统党建工作中所未曾遇到过的。而认清这些党组织工作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则是开展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一、党员稳定性差

我国民营企业发展起步较晚,在目前的情况下,还呈现出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从业人员杂等特点,组织变动频繁,开业停业受市场波动影响很大。不少党员长期游历于党组织之外,长期不过组织生活。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我们党形成了过分注重党员发展严肃化、组织生活正常化和党员流动规范化的组织管理体制。这对矛盾的存在,给民营企业中党组织的活动、发展新党员以及人员的考察等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例如,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自发展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开始到要成为正式党员大概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但是在民营企业里面,因职工队伍流动性大、变化不定,可能会导致很多的入党培养对像到不了讨论发展入党的时间就离开自己的工作单位了。这种情况的长期存在,会大大削弱一些有政治热情的入党积极分子的热情,党组织的发展和壮大就无法落实。

另外,党员的流动性也给党组织的组建带来了诸多困难,很多党员不愿意频繁地转移组织关系。根据深圳市2011年的统计,济南市外来的流动党员中,转来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占总数的29%,而组织关系未转入的占70%。这部分不转入组织关系的人员主要是担心自己在民营企业中干不长,组织关系转来转去太麻烦。而按照现行的组织管理制度,组织关系不转入,党组织就难以建立。这种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还造成有的党支部组建后不久就由于人员的变动而不复存在的现象。

二、党员作用发挥不理想

一方面,从民营从业人员的心理状况来看,大多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雇佣意识浓、组织观念淡薄,长期行为少、短期行为多的倾向。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它的阶级基础是工人阶级。但就一个具体单位的个体党组织而言,单位内的职工和工人是其比较直接的体现。我们党是执政党,每一个党员也要树立相应的执政意识。工人是企业的主人翁,党组织依靠职工群众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在国有企业中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行得通的。但在非公有制企业中,这个阶级基础就与国有企业有很大的不同。他们与企业主之间的被雇佣与雇佣的关系,决定了他们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工作待遇及其保障等完全取决于业主的个人抉择。因此,相对于公有制企业来说,民营企业的员工处于被动和弱势的地位,很难说他们还是企业的主人翁,他们也很难真正树立主人翁意识,在他们身上,更多的是一种雇佣思想(当然,也有部分民营企业建立了良好的激励机制,让员工有比国有企业更好的归属感)。党组织要在这一群体中真正发挥作用,恐怕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这又是必须做到的,因为他们也是党的阶级基础。

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中部分党员还不愿意明确自己的党员身份。有的是认为自己受雇于别人,党员不党员照样打工,党员牌子虽然响亮但不值钱;有的则是因为害怕受党组织的约束,害怕党组织会议多占用自己的宝贵时间;有的则是对过去党内活动的某些形式和内容感到枯燥和厌倦,不愿意参加党组织的活动。据深圳市的统计,该市民营企业中,明确党员身份的党员和不明确身份的党员各占一半。企业党务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也不能充分调动,因为民营企业党务干部多为兼职,党务工作是无偿的额外工作,如果把过多精力放在党务上,势必影响自己在企业的本职工作。

三、党组织受业主影响和制约性大

民营企业的产权私有的性质决定了民营企业主在企业中的特殊性和决定性地位。在企业中建立党的组织并开展党的活动前提,就是必须协调好与企业主的关系。尽管我们党在国家具有法定的执政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公司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活动,依照中国共产程办理”的规定。但民营企业产权属于企业主,企业的重大决策和管理人员的使用均属于业主的合法权益,并且是受法律保护的,党组织很难干预企业的行政决策和管理。业主对企业党建工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物质保障方面,党组织在民营企业开展工作需要一些的物质条件,如场地、时间、设备、经费等。若得不到企业主的支持,不仅我们的经费难以筹集,时间也很难得以有效保证,党组织也就谈不上建设和发展了;二是影响更为深远的身份保障因素。无论何人,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在企业内部均具有双重的身份,一方面他们是党员的身份,要维护工人和广大群众的利益,另一方面他们又是企业的职工,与企业主之间存在着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毋庸讳言,他们从内心深处也是害怕得罪老板而被“炒鱿鱼”,故在代表员工利益讲话时候显得不够大胆。因为受雇于人,必然受制于人。

家族化管理是目前我国中小民营企业常有的一个特点,而一些民营企业的共产党员也多为业主的亲戚。在我们的党建工作调查中发现,一些党组织负责人或为企业老板的亲属、或为企业老板的朋友、或为企业老板的家族成员,建立的党组织也成为“私家党”或“家族党”,党组织去烧从事党建工作的独立性,总体上依附于民营企业主。在这种情况下做党建,一些人称为“围绕业主抓党建。抓好党建富业主”。“公”字当头的党组织如何与“私”当头的民营企业有机地结合起来,如何在卓有成效地在民营企业开展工作?如何解决党组织家族化的倾向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矛盾?这是困扰企业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难题。

另一方面,一些企业主对建立党组织的态度和认识也不尽相同,有的观望,有的欢迎,有的疑虑,甚至有点反对。在一些欢迎者中,不同的业主其动机和需求也不同,有的是希望本人及企业被主管部门授予“模范”、“先进”等光荣称号,提升企业知名度;有的则是为了装饰单位的门面而作为摆设,有的是党员老板为了扩大自己政治参与的途径,保障企业的顺利发展,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有的是为了促进单位的发展而欢迎党建活动。无论企业主处于什么考虑,中国共产党要在民营企业成功开展党建工作,必须通过业主这一至关重要的一道门槛。

四、党组织有作为才有地位

民营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追求目标,运作节奏快、效率高。相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来讲,其治理结构、劳资关系的特点和私有的性质,使党组织在其中的活动受到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在国有企业中,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包括企业经营方针、发展规划、重大技术改造、财务预算决算、资产重组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和奖惩等,都是制度化和具有保障力的。而民营企业因其规模大小不一和历史背景的差异,部分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但大多数实行的是集权式的决策机制和家族式管理体制,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都由业主一人或几个人说了算。一般党员或管理者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的几率非常小,党组织或党员群众只能在企业的决策中起到有限的作用。根据浙江金华、台州、舟山、宁波等市委组织部的开展的调查分析,分别有34%、52.4%、44.3%、60.7%的人认为目前党组织在民营企业中多处于从属和次要地位。这说明,民营企业党组织地位实现的任务还任重而道远。

然而,虽然民营业老板对人事、财政等握有操纵权,但是党组织实现自身地位的空间依然存在。因为我们国家的体制虽然保护了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但也赋予了民营企业党组织正常活动,实现自身地位的基本权利。只不过这种地位的获得不是我们的体制所赋予的,而是通过自己的辛苦努力得到的,是一个努力争取的动态发展过程(像在职工群众中、党员中的地位,党组织活动就可以直接面对职工、党员开展以实现自己的地位)。在这一过程中固然包含诸多不确定性的各种因素,但从总体上讲,这种不确定性的根本(包括老板对于党建工作的态度)却在于党组织的自身。对于这一问题,也可以这样理解:“民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主要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党建工作和党组织活动良性运转,党组织和党员职工能在企业中认真实践和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树立表率和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体职工群众勤奋工作、积极向上,其在企业中的地位自然就会提升,老板也会高看和重视;反之,如果党组织在企业中不能发挥自己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不创新自己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不仅职工群众不满意,业主自然也会小看,觉得党组织可有可无。

五、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相对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