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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观的概念精品(七篇)

时间:2023-05-31 15:10:59

教育观的概念

教育观的概念篇(1)

关键词:教育学术语概念体系

一、基本概念与术语体系相关概述

国家标准对“概念”进行界定,即经由对特征的特殊组合所产生的知识单元,“概念体系”,即依照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形成的结构化概念的集结。人类经由科学研究明确事物特征,把此类特征连接,于理性抽象期间生成概念,然后将此类概念相结合,产生一个经验和逻辑彼此统一的概念体系,以构建有关该事物的科学理论。教育学的概念体系不但是人类对教育现象的认识成果,同时还是人类对教育现象予以研究、表述的工具,由对教育现象的科学研究获知相应教育学概念,基于此对教育现象实施教育学研究。“经由语音/文字对专业概念的约定性符号予以表达/约束,即术语。”概念体系即术语体系的根基,一个概念仅与一个术语相对应。若概念集中对人类认识某项事物进行体现,则术语便可视为概念的语言表达方式。针对一门科学而言,概念与概念体系的生成过程于符号方面的呈现便属于术语与术语体系的建构过程。就科学知识而言,其能被划分为“概念性的知识”与“操作性的知识”两种,前者即人们知晓怎样借助概念对某些现象予以阐明,后者即人们知晓怎样借助数学工具对某些现象的数量/尺度予以计算,明确怎样展开观察实验对概念的阐明、数量的计算予以论证。基本概念与概念体系的生成不能单一视为客观过程,实质上为主客观辩证统一的动态过程。专家学者马克斯韦伯表示,社会科学的研究活动由抽象加设概念的构建所决定,社会科学理论与其研究的重要主观因素即“理想类型”/“纯粹类型”,其通过既定对象于一般情形下常见要素与特征构建产生,可谓是社会科学出现的先行条件。概念与概念体系于科学理论中的功能价值并不只是对既存事实的表述与分析,存在生产性创新作用,是新概念、新概念体系生成的根基。术语这一概念的符号表达极为重要。教育学的概念与术语体系身为该学科的架构会对教育学理论概貌、力量构成较大影响。教育学基本概念与术语体系的构建可视为教育学科学化发展的根本任务,本就为科学研究,需要依据相应科学原则实施。

二、教育学概念和术语体系的建构与其基础、原则

教育学基本概念与术语体系的生成和教育现象的科学分类密切关联。教育现象的科学分类可谓是教育学概念与术语体系生成的科学基础,其匮乏的原因是教育学概念与术语体系的繁杂混乱。知名学者巴什提出,概念的产生,即位于相应视域下经由辨别相似性、差异性为基础,以将事物间的关系排序产生成套信息。将概念的生成划分为两级水平,第一级为经验概念水平;第二级即生成具体解释的概念。依照本体对象部分相同特征把其置于各集合中且将其命名,在类别形成的期间生成概念。巴什还指出此类概念的生成过程具有较多隐喻与转喻,科学概念应位于第二级水平。教育学概念的构建不应局限在教育现象的集合命名上,需要对科学语言做出具体的阐明,从而获知概念的内涵。同时,分类应对相互之间的异同予以辨别,本就具有概念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构建的结构化的概念集合,即概念体系。我们对概念关系界定的依据并不是布列钦卡提及的概念即单一的语义关系,具体为概念相对应的本体对象间的关系,语义仅有对此关系阐述、解释其间方存在认知价值。教育学的基本概念是基于能观察的社会事实,在其间抽象所得,对具体社会事实的个别性进行剔除,以获知某一普遍性观念体系。概念化过程让教育学由经验层面提高至理性层面,基本概念体系的构建让其于系统化期间变为一项理论,理性抽象、理论建构经由相应科学方式让其存在于客观基础之上,教育学荣登科学行列。术语学界把术语分类功能称之为“系统化功能”,对教育现象的认知需经由组织相应系统构建普遍性理论,教育学属于系统阐述的即教育学概念和概念间的关系,也就是教育学概念系统,其将阐述的教育现象为本体论基础。尽管布列钦卡的语义分析对概念与术语意义的澄清较为有利,然而概念与术语体系的根基并非在语义当中,而是客观的教育现象。因对同一教育现象分类的维度有所差异,获知的基本概念、术语体系有所区别,我们应构建较多教育学基本概念与术语体系,以对各维度下对教育现象的认知予以体现。在构建教育学基本概念与术语体系时需对术语具有的专业性、科学性等予以关注,是确保教育学基本概念、术语体系于教育科学研究期间体现功能作用的关键。对教育学基本概念进行界定时不应有广义、狭义这类模糊形式实施,位于相同教育学概念体系当中,内涵不一样的概念必须分开处理。仅有位于统一基本概念体系中,并非单一的实施概念语义分析,方可明确此类概念,为教育学的科学发展给予有力支撑。教育学基本概念的构建,需要以其独有的理论、方法为支撑,坚定不移地由教育学方面对此类概念加以界定。若单纯借鉴其他学科,如心理学把其视为教育学概念进行运用,即赫尔巴特的行为方式会导致教育学学科边界不够明确。有关教育现象科学分类的研究可谓是建构教育学术语和概念体系的先行条件。由教育现象着手生成有关教育概念的途径较为多元,经由此类途径能获知教育现象的概念,然而并非全部为科学概念。科学概念的生成需要基于经验事实,依据科学的方式实施抽象分析与归纳,以获知研究对象的科学知识基本单元,这些知识单元于其话语表达上方被叫作科学概念。同时,教育学需要对此类概念间的关系予以细致分析,按照基本知识单元间的内部逻辑关系展开结构化过程,以在学科理论下构建产生概念体系。在概念被科学共同体接受认可并变为其公共话语基本构成单元后便产生了教育学的术语和基于概念体系产生的其话语表述的术语体系。

三、教育学术语与概念体系的衍生层级

事物均在彼此联系与持续发展变化当中,此事实于逻辑层面的体现,即概念的衍生与因此形成的概念体系层级关系。教育现象亦如此,其基本概念、术语持续衍生变化并构成相应层级关系。概念与术语体系即位于逻辑层面对概念本体间关系的表述。因概念本体间的关系较为多元,各概念体系中具备各种关系,事物发展变化并不是固定统一的,故概念与术语体系中的概念关系不会位于相同层面展开,需要在多层次、角度中按照相应顺序实施,因而产生多层级的概念与术语体系。就教育现象而言,基本概念、术语体系必定为繁杂的多层级,并非不同概念/术语间单一的语义关系。教育学基本概念与术语体系需要依照概念相对应的教育现象间的关系予以构建,以对教育现象间的逻辑关系予以明确,便于教育学对社会生活实际教育现象加以表述。因此,基于“教育现象进化树”提出教育学基本概念体系。该概念体系中,教育与学习,教授、教学间,与学习和适应性的学习、模仿等之间,即基于整体部分关系与种属关系的层级关系,适应性的学习、模仿与创造性的学习等概念间的本体论关系即进化时序关系,在社会现实教育现象构成中并列存在,在教育学基本概念体系中为同一层级,可视为非层级关系。但因概念体系通常囊括多项关系,教育学的基本概念与术语体系之间的关系也具有多样性。教育学基本概念与术语体系建构需要注重囊括学校以内的人类社会生活所具有的各类教育现象。依照现有教育学理论提及的“教育”这一概念来讲,学校内外各种教育现象均被忽视,促使教育学学科边界不明,匮乏学科焦点,对其科学发展构成较大阻碍。经由实际情况看出,就算是现代学校,图中列举的一对一个别教学、训练等均可能随时随地出现,位于人的生长发展中具备显著效用。但这不代表所有概念均应归入学校教学领域。教育学的概念衍生属于连续不间断的动态过程,对教育现象划分类别期间,对概念内涵的定义与外延划分具有相对性与连续性,教育学基本概念体系与其衍生层次关系应视为一个整体,不容许割裂理解。

教育观的概念篇(2)

[论文摘 要] 本文在布列钦卡先生对“教育”,“教育目的”,“教育需求”三个概念进行分析并精确化的基础上,进一步简要评述了布列钦卡先生的观点,并认为教育科学基本概念的规范化仍然任重道远。

W·布列钦卡用批判理性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教育学研究进行了分类,提出了教育哲学、教育科学和实践教育学三个研究领域,并尝试用演绎的方法对教育科学进行深入的研究,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广泛而强烈的影响。

本书中,布列钦卡提出并试图澄清教育科学的三个基本概念即“教育”、“教育目标”和“教育需求”。围绕着这三个概念,布列钦卡用诠释的方法为我们深入解析了教育科学基本概念的复杂性及由此产生的问题,分析了概念应该具有的科学内涵,并提出了自己的独特看法。

一、关于教育的概念的精确化问题

在对教育科学的基本概念“教育”的概念进行分析时,作者以六国之例来说明了教育概念的混乱状况。作者在文中分别列举了德国、法国、美国、荷兰、英国和苏联六个国家关于教育这一概念的代表性观点。由苏联教育科学院编撰的名为“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的普通基础”的学术专著中,教育首先被定义为“对发展的控制及其对发展的影响。然后它又区分了作为客观影响的教育,亦即不依赖于教育学观点而存在的各种现象,以及作为专门组织化影响的教育。”其他的例子我们在此不再一一例举。对于作者在本书中对其所作的精辟分析和为使概念的精确化而做出的工作和努力,我们深表佩服和感激。这里,我们来看看作者所提出的“教育”的概念,作者在一番精辟而复杂的分析之后提出:“教育就是人们尝试持续在任何一方面改善他人心理素质结构,或者保留其心理素质结构中有价值的部分,或者避免不良心理素质形成的行为。”作者随后接着提出了一个比较简洁的定义:“教育是人们尝试在任何一方面提升他人人格的行动”。

就前述两个定义,其中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那就是前一个定义提出的是对心理素质结构的改良,而后一个定义则是对人格的提升。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人格是属于心理素质结构的一部分,但显然不能说人格就是心理素质结构本身,这二者明显是不同的。若人格是心理素质结构的部分内容,那么再看这两个定义就会发现,后者显然是将前者的内涵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而这种程度就指的是心理素质结构和人格二者的关系。

二、关于教育目的概念的精确化问题

在本书中,布列钦卡先生为我们例举了十种可以混同于“教育目的”这一概念的词汇,如“培养目的”、“培养理想”、“教育理想”、“教育学目的”、“教育的目标”、“教育任务”、“培养任务”、“教育学任务”、“教育意图”和“学习目的”并给出了一些典型例子,如作者在“教育理想”这一同义概念中提到的是纽文惠斯的观点,纽文惠斯将其视为“‘必须给教育指明一个特定的方向的一种思想或观念上的理想’,它区别于那种‘一般被认为是可以不断实现或已经实现的’、‘具体的’教育目的”,如此等等。布列钦卡提出,教育目的是一种规范,它描述了一种作为理想而为受教育者所设定的心理素质(或一种素质结构),并且要求教育者应该如此行动,使得受教育者最大限度地获得实现该理想的能力。这种全面发展如果放在布列钦卡先生这里,我们似乎可以认为就是这种预设的心理素质结构吧。当然,你也许会问,这种全面发展和心理素质结构本身有什么关系呢?不错,这正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请你试想,一个人的全面发展如何体现,如何衡量呢?我们都知道,我们通常是以人的各方面能力的最大限度提升来判断这种全面发展,人的能力的提升是和心理素质相关的,我们说某个人某方面能力的提高则必然会首先想到的是这个人相关心理素质的改善。我们都知道,一个人的行为表现通常来说是一个人内心心理活动的外显,而一个人的行为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则反映了这个人的心理素质的结构。当我们说一个人能歌善舞,很显然,我们不只在说这个人外显行为能力的突出,我们同样预说了这个人内在心理素质的改善,而这种改善本身无法直接呈现,它需要借助人的行为活动能力来体现,从这点上说,布列钦卡先生确实是深挖了教育的根。然而,如果这样来说,教育活动只是为实现一种一切都是预设了的目标而采取的手段,它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是一种实现目的的工具,它要的是参与活动的主体按照预设行动而以求最大限度的实现目标,而这个目标尽管是外显的行为能力却先在的是内设的一种理想,一种理想的“心理素质或素质结构”。这显然是一种很自私的想法,至少对于教育主体来说,这是很自私的。教育目的本身应该是目的,是一个不受任何外在预设或约束的主动的行动者,这个行动者指向的是教育主体,或者可以说教育主体本身就是目的,除此之外别无目的。

三、关于教育需求的概念的精确化问题

最后让我们来看看布列钦卡先生对“教育需求”概念的精确化分析。布列钦卡先生为对这一概念进行科学化解释所做的大量的、细致的工作,这里将不再班门弄斧,亦如我们在上面所作的那样,我们还是来看看先生精确化后的概念,布列钦卡先生研究发现,“教育需求”这一概念本身对于科学教育理论的建构没有多大价值,但它却仍是研究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先生在最后提出,个体的教育需求概念使用的两个条件即“只有当某一特定的心理素质结构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应该被某人所获得时;只有当人们确定教育者的某种被归纳到教育概念之下的行动是获得上述心理素质结构的一种必要条件时。”也就是说只有受教育者需求教育和教育者提供的正是受教育者所需求的这种教育时个体的教育需求这一概念才能成立。不错,先生对这一概念运用的条件限定,就这一概念本身来说正是十分精致的,但是,在这种精致过程中,区分出的受动者和主动者难免让人生疑。毕竟,教育显然不是一个主动,一个受动就能真正达成理想目标的行动。这方面,现实为我们提供了生动的画面,我们今天的教育正是这样的局面,而这也显然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情景即教育活动中,一个主动者的主动和一个受动者的被动。很显然,这其中主动者和受动者都是主体,他们都是在主动的建构这种心理素质结构,而并非是主动——被动建构的过程。对教育活动中的两个主体而言,双向的主动活动才能真正达到教育的目的,甚至可以认为才是真正的教育,那种主动——被动的建构模式显然不应该是教育的真正内涵。

对于布列钦卡先生为教育概念的科学化所做的工作,我们深表钦佩。尽管,布列钦卡先生做了如此细致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这些概念仍然有些问题。我们在此对这些概念提出的非议,只是聚焦于问题本身,期望能够就教于方家。如能对思考同样问题的研究者们有些启发,实则幸事。从以上我们的简单分析来看,教育概念的科学化问题仍然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继续为之努力探索。千百年来,历代大贤为了教育的明天而作出了不懈的努力,然而今天教育,就连其概念都仍然是歧义颇多,其任务之沉重亦可想而知,我辈亦应竭诚努力以探索出教育的大道矣。

教育观的概念篇(3)

    一、对情境概念的阐释

    对于情境这个概念,董杰在《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的概念界定与内涵分析》一文中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对情境内涵的阐释后指出:“‘情境’一词的含义基于不同学科视角,在理解上存在着差异甚至是相互矛盾冲突,但就其本质内涵来说,也存在着某些共性,即‘情境’是环境中的一部分,尤其是进入了个体意识范围内可感知的具体而微观的环境;是主客体的有机统一;对受教育者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具有激发、优化、调控与促进功能。”[1]这一结论揭示了情境与社会环境、情境与认知或行为的客体、情境与行为主体的关系,揭示了情境对受教育者的作用。

    其实,沙莲香在《社会心理学》一书中早就对社会环境、客体、情境三个概念的关系进行了清晰的辨析,阐明了情境对人的心理与行为的影响。沙莲香指出:“社会环境、客体和情境是三者互有联系的概念……社会环境作为最广义的概念,表示它的客观存在,它同社会生活主体的关系是广义的社会关系;客体是同社会行为相联系的概念,表示行为者的行为目标和活动对象,它同社会主体的关系是行为关系;情境是与认知这个重要的心理活动相联系的概念,表示心理主体的认知特点、知识结构特点和它们的作用,它同社会主体的关系是心理关系。”[2](P5O)作为与社会生活主体具有心理关系的情境,具有怎样的内涵呢?沙莲香认为:“情境是从认知的角度说明行为者与环境、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行为者在行动和活动之前对于环境(客体的总和)的知觉和认知,不是纯客观的,而是多少加进了主观成分,从主观上给予规定和把握。这种从主体上予以规定和把握的环境,叫情境。……把环境作为情境加以把握,叫情境规定。”“在相同或相似的社会环境里,由于人们的情境规定不同,对于环境的态度、工作表现也就不同。”[2](P49-50)可见,社会环境只有在变为社会生活主体的情境规定时,才能够同主体接近和联系起来,产生某种关系并影响生活主体的心理与行为。因此,相同的社会环境对于不同的生活主体来说,他们是否把该环境纳入到了自己的心理过程中予以注意、感知、体验和把握,就决定了该环境是否能够成为生活主体的情境。而同一生活环境相对于具有不同认知特点或情感特征的社会生活主体,具有不同的情境意义,因此,社会环境是情境和情境规定的基础,但不能等同于情境,情境是进入了社会生活主体意识范围内可感知的那部分环境;一旦人们对环境予以了情境规定,并把它当做了行为的目标,这部分环境就同时成为了社会生活主体认知或实践的客体;情境中不仅渗透着社会生活主体的主观认知与把握,反过来它又会影响到生活主体的心理与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多数学者往往论及的是情境的积极促进作用,但情境对人的心理和行为的影响,并不仅仅是,也不可能仅仅是“对受教育者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具有激发、优化、调控与促进功能”,它还具有弱化、干扰作用的一面。

    从与社会主体的心理关系上对情境概念予以界定,显然要比仅仅从某种客观的具体的环境或心理、精神氛围上界定情境的内涵,更具概括性、合理性和完善性。只有从与社会主体的心理关系上来理解情境概念,才能从较深的层面厘清各个相关概念间的关系,揭示情境对社会生活主体的作用与价值。因为不论教育者费了多少心思来选择具体的环境,营造心理氛围,但如果这些要素融入不到受教育者的心理过程中去,不能被受教育者从主观上有所规定和把握,它就永远不能影响受教育者的心理与行为,它就永远是“外在的客观环境”,情境与环境、客体间的逻辑关系就很难廓清。

    二、对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的不同理解

    学术界对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的内涵是怎样规定的呢?学术界对思想政治教育情境这一概念的阐述,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观点认为,“情境即情景、境地,是具体场合的情形。所谓思想政治教育情境,指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开展而创设的具体情景。思想政治教育情境不同于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是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系统之外的影响因素存在的。而思想政治教育情境则不同,它是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开展而创设的,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要素而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发生作用的精神氛围与物质条件的统一体。”[3](P106)

    第二种观点将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理解为“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主体予以规定和把握的环境。教育者可以利用情境把教育内容有效地传递给受教育者;在情境中,受教育者之间互相影响可以共同内化教育内容。因此思想政治教育情境是一种文化的、精神的、心理的、内在的、主体的体验、气氛和人际互动。”[4](P248-249)

    第三种观点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情境是指教育者根据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为激发受教育者的学习兴趣,达到最佳教育效果而有意创设或引入的某种特定的情感氛围环境。”[5]

    第四种观点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情境是指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可以把握的且能够优化双方心理精神氛围而有利于一定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实现的内在于思想政治教育系统中主客体有机统一的特定而微观的自觉环境。”[1]

    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从“情境即情景、境地,是具体场合的情形”这一理念出发,将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界定为创设而成的“精神氛围与物质条件的统一体”。这里似乎忽略了或者说没有体现出这种“统一体”与受教育者的心理关系。虽然该“统一体”与创设者存在着较为密切的心理关系,是创设者的情境,但它并不见得就是受教育者的情境。对受教育者而言,它可能依旧只是外在于自身的客观环境而已。若进一步分析,与受教育者没有心理关系的教育环境,也难以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系统中的要素。

    第二种观点是从沙莲香界定的情境概念出发来揭示思想政治教育情境之涵义的。它明确地指出了思想政治教育情境是教育主体即教育者可以规定和把握的环境,突出了环境是情境的基础,情境是与主体发生了心理联系的那部分环境。但与第一种观点一样,该观点也忽略了思想政治教育情境中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即思想政治教育情境不是单一的教育者所能把握和规定的情境,受教育者必须也可以把握,得到受教育者的积极认可、参与,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共同把握的统一体。只有这样,该情境才能对受教育者的心理与行为产生影响。

    第三种观点把思想政治教育情境归为“某种特定的情感氛围环境”。虽然其突出了“情”是情境的中心,强调了情感教育在情境影响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但是将思想政治教育情境仅仅局限于“某种特定的情感氛围环境”,把情境教育仅仅归为情感教育,则不仅在内涵上忽略了情境与受教育者的心理关系,更将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的外延和作用窄化。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的作用不仅仅在于情感感化,也体现于理性的引导与规范。

    第四种观点比较好地克服了以上三种观点的缺陷。作者(董杰,下文同)在文中不仅阐明了情境与环境的关系,还揭示了情境与行为主体,包括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正是基于这种关系使得情境与思想政治教育系统中的其它各个要素有了密切的联系,从而使之能够成为该系统中的一个重要要素。但是在这种观点中,特别强调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的作用是“能够优化”双方心理精神氛围而有利于一定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实现的微观的自觉的环境。“能够优化”是以肯定的方式表达了思想政治教育情境之积极作用的必然。在教育实践中,思想政治教育情境能不能够起到优化的作用,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此界定的思想政治教育情境概念也存在一定的不严密性。

    三、对思想政治教育情境内涵的界定

    上述第四种观点的不严密性主要根源于作者对“思想政治教育情境”、“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境”和“情境创设”这三个概念的区分和认知。因此有必要从对这三个概念的辨析入手,进一步界定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的内涵。

    当有学者提出思想政治教育情境是“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要素而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发生作用的精神氛围与物质条件的统一体”这一命题时,作者指出:“‘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发生作用’的‘作用’所指什么,或促进或阻碍?这里应将三个概念即‘思想政治教育情境’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境’、‘思想政治教育情境创设’加以正确区分。思想政治教育情境应是一种适应于特定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优化情境,如果不确定此点,那么与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将又有何本质的区分?而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境则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相对于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而言,可能是有效的情境也可能是无效的情境,只有满足于特定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情境才是有效的情境。同样,思想政治教育情境创设也存在有效或无效,即可能存在或优化或阻碍的情形”。[1]笔者认为,这里对三个概念的区分与表述存在着一定的逻辑问题。区分概念应该是在同一层面的问题上,从其内涵上界定它们分别是什么,说明概念间的关系则还需要从外延上加以分析。但是上面的表述并没有从这个基本的逻辑方法入手,而是将不同层面的问题混杂在一起论述。

教育观的概念篇(4)

关键词: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研读心得

中图分类号:G63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13)02-0015-03

《义务教育 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正文首句为:“化学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研究的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及其应用的一门基础自然科学,其特征是研究物质和创造物质。”这是“化学”概念定义的一种新表述。它与2001年版《全日制义务教育 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原课标)的表述――“化学是自然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侧重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和性能的关系,以及物质转化的规律和调控手段”相比较,已有了较多的变化与差异;然而,它与2003年版《普通高中 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的表述――“化学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及其应用的一门基础自然科学,其特征是研究分子和创造分子”相比较,则基本一致。围绕新课标定义“化学”概念的新表述,有许多值得我们深入探究、认知的问题。这是完整解读、深刻领悟新课标的应有之义。

一、“化学”概念定义的教育价值与教育实际

纵观我国中学化学课程历来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及教材、教科书,都有重视“化学”概念定义教育的传统。新课标也反映了化学课程的这种历史惯性。这是因为通过定义“化学”概念,不仅可以揭示化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基础、研究价值及学科地位等本质特征,以阐明化学课程的基本方向和基本任务;还可以揭示化学与物理学、生物学等其他基础的自然科学的本质区别,以探求适合化学特点的思维模式和学习方法。

然而,在初中化学课程实施中,“化学”概念定义无论在教材还是在教学中都处于课程学习的起始阶段,学生此时对于化学的感性和理性认识还近乎于空白,教师很难给学生解说清楚“化学”的概念,学生很难真正明白“什么是化学”或“化学是什么”。这是“化学”概念定义的教育价值预期与教学实际长久纠结、矛盾且至今尚无法解决的问题。久而久之,很多教师对于“化学”概念定义的教学大多是浮光掠影,行色匆匆,故而对“化学”概念定义及其教学问题皆缺乏深入探讨、研究的兴趣和动力,对其中的许多问题都不甚了了。因此,当发现新课标的“化学”概念定义采用新表述时,顿感困惑与不解:“化学”概念定义难道能变来变去吗?新课标为何要采用“化学”概念定义的新表述?它比原课标的表述好在哪里?其实,这些问题也是我们在解读新课标中应该解决的。

二、“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的多样性

概念是人们在感性认知的基础上形成的意识,是反映事物本质特征的一种思维形式,是构成判断和推理的要素。因此,概念既是人们认知事物的总结,又是认知事物的工具。为了使人们能够正确地运用概念,必须对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加以规约,即运用简明的词语对概念的本质特征进行表述,从而形成概念定义。显然,概念所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是固有的、客观存在的,但是,概念定义表述所选用的词语及其所表达的、倾向的思维、意识却无法超越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对于同一概念往往据其运用的环境条件、预期目标、价值取向等的差异,而采用不尽相同的词语进行表述。由此,产生了概念定义表述多样性的现象。

概念定义表述多样性现象在基础教育各门课程中都普遍地存在着。对于学生来说,许多概念的学习认识与理解运用不是毕其功于一役,而要随着课程的进展不断发展、不断深化,在更高水平、更复杂情景中理解、运用概念。此谓概念学习的发展性与阶段性,是基础教育课程中概念教学的重要特征之一。像初中化学课程中的酸、碱、氧化、还原等一些基本概念,在课程进展的不同阶段会有不尽相同的概念定义,且一般是从感性定义(发生定义)向理性定义逐步发展、不断深化的。其目的是使认知概念的学习更加符合学生认知的发展规律,以促进学生更加有效地学习概念、理解概念和运用概念。否则,拔苗助长,欲速而不达。

在初中化学课程中,“化学”概念定义的表述问题不至于对学生学习课程产生直接影响,也没有发展性的设计。但是,这并不排除根据课程的基本理念、认知视野、价值追求的新变化和化学科学的新进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而对“化学”概念定义给予新表述。其实“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的多样性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只是有些教师对此缺乏了解,未曾思索,故而对“化学”概念定义的新表述颇感突兀、困惑。为了更加确证“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的多样性,现将我国中学化学课程指导性文件、教材和大学无机化学教材中若干有代表性的“化学”定义列于表1,作为佐证。

比较表1所列“化学”概念定义的不同表述,至少可以获得以下的重要信息:(1)在反映化学本质特征的前提下,“化学”概念定义可根据主观的价值追求与判断(甚至包括政治情势的影响)进行不尽相同的表述;(2)“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这里使用“性质”比“性能”似更准确,因“性能”的释义为“性质和功能”,而“功能”更准确地应归于“应用”范畴),是“化学”本质特征的核心,是“化学”概念定义各种表述中都不可或缺的、几乎恒定的词语;(3)新课标采用与2003年版高中课标“化学”概念定义趋于基本一致的表述,有助于消除二者过大的差异,为初、高中化学课程的顺畅衔接提供便利,更重要的是新课标的表述更有助于揭示化学科学的本质,更有助于学生理解“化学”概念。

三、“化学”概念定义新表述的解读

新课标对“化学”概念定义采用了有别于原课标的新表述(详见表1)。在学习、研究新课标中,我们很有必要探求“化学”概念定义舍弃原表述而采用新表述的缘由,解读新表述所蕴涵的新意。

(一) 新表述对化学的学科归属定位更加精准

新表述将化学归属于“基础自然科学”,有别于原表述的归属于“自然科学”。尽管二者的概念内涵相同,但概念外延有异。基础自然科学(简称基础科学)是“研究自然现象和物质运动基本规律的科学”[11],它只包含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和天文学等六大一级学科;而自然科学则是“研究自然界各种物质和现象的科学”[12],它包括基础科学的一级学科及其二级、三级学科等(如,化学――物理化学――化学热力学,化学――有机化学――有机高分子化学,就是化学的一、二、三级学科)其概念外延更加宽泛。因此,将化学归属于“基础自然科学”而非“自然科学”不仅是用词上更加精准,更为重要的是突出了化学在自然科学中的基础性地位。

(二) 新表述对化学研究物质的层次更加明确

新表述中“化学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研究物质的……”明确地表明了化学所研究物质的层次,而原课标的表述并未涉及化学研究物质的层次问题。在“化学”概念定义中明确化学研究物质的层次,能更清晰地体现化学的本质特征、反映化学问题发展现状与趋势。研读表1资料还不难发现:从本世纪初开始,“化学”概念定义尽管仍有不尽相同的表述,但都不约而同地明确了化学研究物质的层次。这反映了化学科学自20世纪后期开始从宏观向微观研究发展的重要趋势(同时还有从定性向定量研究、从静态向动态研究的发展趋势)。当今,化学现象的解析、化学理论的创立、化学问题的解决、化学物质的创造等大都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进行的。这是现代化学区别于传统化学的重要标志。

(三) 新表述对化学研究对象、目标的描述更加简明

新表述对化学研究对象、目标的描述为“化学是……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及其应用,其特征是研究物质和创造物质”,而原课标的表述则为“它(指化学)侧重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和性能的关系,以及物质转化的规律和调控手段”。显而易见,新表述的科学性、概括性和逻辑性都更胜一筹。其中,新表述中隐蔽了“规律”一词,这是因为化学作为一门科学,其研究“规律”已不言而喻地含蕴其中,毋庸赘言;新表述中使用“应用”一词的含义非常丰富,既包含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之间的相互关系,执果索因、依因导果都是“应用”,更包含从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去研究物质转化的规律和调控手段;新表述中强调“其(指化学)特征是研究物质和创造物质”,是对化学科学、化学研究本质特征的鲜明突显,是对化学课程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科学素养的明确引导,是对化学课程核心价值观的精辟概括。

新课标的“其特征是研究物质和创造物质”与高中课标的“其特征是研究分子和创造分子”都是对化学本质特征及研究目标极为精炼的表述。二者虽有视角上的宏观、微观之别,但无实质性差异。因为,由原子组成的“分子”(应作广义理解)是组成化学物质并能保持该物质全部化学性质的微观基本单元(或称微粒)。因此,研究和创造“物质”的实质就是研究和创造“分子”。值得注意的是,“物质”是一个内涵非常宽泛的概念,其在“化学”概念定义中是指化学物质(不含场物质),包括自然界存在的和人工合成的天然物质(分子),还包括通过人工合成而创造的自然界不存在的物质(分子)。依据学生的知识基础和认知水平,新课标表述化学特征采用“物质”要比“分子”更易被初中生所接受。这是新课标对“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的创新。

结语

新课标采用“化学”概念定义的新表述,反映了对化学(现代化学)的新认识,对化学课程教育的新要求,体现了初中化学课程标准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新追求。对于“化学”概念定义的教学应切实从学生实际出发,将其贯穿、渗透于初中化学教学的全过程之中,充分发挥其提升教师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学好化学与提高科学素养的作用。新课标中还有许多新表述、新提法、新措施、新思想,需要我们深入地研究、领会并创造性地实践,以更加高效地实现化学课程目标与价值。

参考文献:

[1]戴安邦,尹敬执,严志弦,张青莲.无机化学教程[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58.

[2]中小学通用教材化学编写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初中课本・化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全日制中学 化学教学大纲[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

[4]人民教育出版社化学室.初级中学课本・化学(全一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

[5]人民教育出版社化学室.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化学(全一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 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7]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无机化学教研室.无机化学(上册,第四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 化学课程标准(实验)[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9]宋天佑,程 鹏,王杏乔,徐家宁.无机化学(第二版)上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 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教育观的概念篇(5)

数学概念 教育方式 育人价值

一、前言

概念教学,从本质上讲,就是要让学生掌握同类事中共有的本质属性,同时区分概念的有关本质属性与无关本质属性。小学数学中的概念,在儿童理解和掌握数学知识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想而知,数学概念是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的。学生要牢固地掌握知识,提高解题及计算技能,必须以掌握清晰、完整、准确的概念为前提。所以,我们研究课堂教学,应该把研究概念教学放在重要的位置。

二、小学数学概念的特征

1.数学概念的意义

数学概念是现实世界中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及其本质属性在思维中的反映。当然,在教学中,我们会发现有些数学概念是直接反映客观事物的,如点、线、面、体等;然而,大多数数学概念是在一些数学概念的基础上,通过一次次的抽象概括过程,最终才形成和发展。例如,小数、分数的概念,就是在整数的基础上产生的。

2.小学数学概念的特征

数学知识是架构在数学概念的基础之上的,可以说,数学概念是数学知识的核心,是它的灵魂。我们通过对上文数学概念的理解可以知道,数学概念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普遍性意义,是用特定的数量语言和符号,以最概括、最简洁的方式揭示某类事物共同属性的思维方式,是对所有具有这种特征的事物的抽象,因此,我们说抽象性是数学概念的主要特征。而小学数学概念除具有这一基本特征外,还有它独特的地方。具体如下:

首先,它常常具有某些自然概念的痕迹,并且,针对儿童的认知特征,会经过某种改造,以适应儿童的学习、掌握与运用。

其次,小学数学概念在组织上具有系统性的特征,这是由数学自身的自然结构的精确性所决定的。

再次,通过大量的直观材料,在引导学生进行充分的操作、观察、分类等感知活动的基础上来构建数学概念的。

最后,它往往以图画或语言文字为主,以描述的方式来呈现概念。

三、儿童数学概念的教育方式

针对小学数学概念所具有的主要特征,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就可以采取相应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在数学课堂教学中,既能掌握知识,又能感受到数学知识的乐趣。具体如下:

1.引入概念

第一,把数学概念的学习与日常生活相结合,运用直观形象的客观事物引入概念。小学生尤其是低年级的小学生,他们会受到年龄、知识、生活等等各方面的限制,其思维尚处于思维形式的初级阶段,即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的阶段。认识一种事物、理解一个数学道理,主要是凭借事物的具体形象。因此,教师在数学概念教学的过程中,尽量从学生日常生活中所熟悉的事物开始引入,这样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思考积极性。

第二,我们需要借助于学生已有的知识来引出新的概念。数学中的有些概念,如比例尺、循环小数等,在日常生活中难以找到具体形象的事物表述,但它们与旧知识都有一定的联系,因此,我们可以充分运用旧知识来引出新概念。这就需要教师在备课时要充分理解这一新概念,分析它和哪些旧知识有内在的联系,然后,在课堂上,利用学生已掌握的旧知识讲授新概念,这样学生就更容易接受。

2.形成概念

引入概念只是是概念教学的开始,若要使学生理解概念,形成主动的意识,作为教师,我们还需做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引导学生准确的了解概念的本质和范围。为此,教师可采取下面三种具体的方法:

第一,对比与类比,把几个概念进行比较,让学生找出其中的相同和不同之处,发现每一个概念的特点,进行有效记忆。

第二,恰当地引入反例,在教学中,为了便于学生更快,更好地记住所学概念,教师必须着重突出新学概念的特征,而引入反例恰恰可以使新学概念的特征更加明显,还可以使学生能够通过正反比较,寻找自己思路中的错误,强化记忆。

第三,合理运用变式,让学生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去理解和把握新学概念的本质属性。

3.巩固概念

在数学概念的教学过程中,若说引入概念是开始,形成概念是关键,那么巩固概念同样是重中之重,是教学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通过一个阶段的学习,教师有必要引导学生归类整理已学概念,使学生明确概念间的联系与区别,从而使他们掌握完整的概念体系,之后,通过实际应用,解决实际问题,这样就势必加深对基本概念的理解。

四、小学数学概念教育的育人价值

教师在一系列的教学过程中带领学生理解概念,掌握概念,并运用概念解决问题,这样学生既可以掌握基础的数学理论,又可以成为再认识其他事物的工具,如此往复,这样的学习过程就成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从而培养了思维的灵活性,深刻性。

1.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

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学生获取正确的数学概念作为衡量教师教学任务是否完成的标准,而是要看学生是运用怎样的方法来解决问题的,学生是否能够严密的、全面的、多角度的思考问题,学生的思维是否灵活。比如,学完大于号和小于号后,请同学们把60、108、38、10、61这些数用大一些、小一些、大得多、小得多等来描述它们之间的大小关系,再分别用“”来表示它们从小到大、从大到小的顺序。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关键在于教师的观念是否更新,是否鼓励学生多角度,全方位,灵活地思考问题,是否注意培养学生的数学意识,是否注重知识在生活中灵活运用。

2.培养学生思维的深刻性

数学是思维的体操。学生思维的发展,良好思维品质的培养在数学教与学的过程中都会得到充足的体现。良好的思维品质主要是指探寻概念的本质而不受非本质的现象的影响,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思维的深刻性。比如,对于几何初步知识的教学,教师不仅要让学生能够认识标准图形,还要注意引导学生从图形的多种方位上加以认识,着力进行变式练习;当学完对长方形、正方形的认识后,为了使学生对概念的认识和理解更加彻底,可让学生练习从不同的图形中挑出长方形和正方形来,如果学生不能正确地从这些图形中挑出来,那就是被图形的表象所迷惑,教师经常设计这样的练习,学生就能透过现象抓住本质,这种能力反映出来的就是思维的深刻性。

五、结束语

概念教学不仅要使学生记住概念,运用用概念,还应让学生知道概念形成的合理性,在教学的每个环节,都应注重启迪和引导,让学生参与到知识的形成过程中去,从而培养和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总之,数学教学的根本任务不只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更重要的是锻炼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多种能力,优化学生的思想品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唐美玉.浅谈小学数学的概念教学[J].黑河学刊,2011,(10).

[2]锁银环.论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概念教学[J].科学大众,2011.

教育观的概念篇(6)

关键词:化学教育;理论研究;辩证关系

文章编号:1005C6629(2014)7C0006C04 中图分类号:G633.8 文献标识码:B

辩证的思想不仅体现在化学学科本体上,如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等科学概念的建立,而且存在于化学教育研究中。当前有些研究者,尤其是初涉化学教育研究领域的教师在描述和分析化学教学或学习现象时,容易片面地理解一些研究术语,将化学教育引向极端,在对一些教育问题的看法上出现了非此即彼的态度。这是一种缺乏辩证思维的表现,不利于研究者交流彼此的观点和产生新的想法。美国亚利桑那大学维森特・塔兰克(Vicente Talanquer)教授辩证地论述了近几年国际化学教育研究者普遍争论的十个问题,以帮助化学教师更加清晰地认识化学教育问题,并能够批判地分析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现象。

1 抽象(abstract)和具体(concrete)

抽象和具体反映的是化学学习对象的特征。化学知识在某些程度上被划分为具体的和抽象的,例如分子、原子通常被认为是抽象的化学概念,而元素及其化合物的相关性质则被认为是具体的知识。研究者认为学生学习具体的或抽象的知识所需要的认知水平是不同的,在过去半个世纪里,对学生认知水平的划分以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Piaget J)提出的认知发展理论为权威。

根据皮亚杰对儿童认知发展阶段的描述,研究者普遍认为学生在6、7岁之后其认知水平达到“具体运算阶段”就可以学习具体的化学知识,但是无法学习抽象的化学知识,只有12岁之后认知水平发展到“形式运算阶段”才具备了学习抽象化学知识的能力。在这一理论指导下,研究者认为学生出现化学学习困难,是由于他们的认知水平还未发展到形式运算阶段。之后对大学化学专业的学生进行研究的结果显示,当大学生面对一些抽象的化学概念时,他们很难采用形式运算的推理获得理解。一些研究者指出大学生这一类学习群体的认知水平显然已经达到了皮亚杰界定的形式运算阶段,但是大多数学生仍旧出现化学学习的困难,于是研究者将学生出现化学学习的困难归结于教学中提供给他们的化学知识太抽象而导致的。

研究者对学生化学学习产生困难的原因看法不一,是由于化学知识的抽象水平决定的,还是学生的认知水平或推理方式造成的?虽然化学知识的特征和学生的推理方式都会影响学生学习化学的表现,但是最近的教育研究并不赞同化学知识的抽象性与学习困难之间存在着直接联系,学生的推理方式也并不依赖于化学知识的具体或抽象的特征,学生在学习具体的知识时遇到的学习困难与学习抽象知识遇到的学习困难可能是一样的。学生化学学习的困难应当是由提供给他们的问题或知识所需要的认知及推理方式的复杂性所导致的。

2 微观(submicroscopic)和符号(symbolic)

自从约翰斯顿(Johnstone A)提出化学知识能够以三种主要的方式进行表征,分别是宏观的、微观的和符号的,化学知识三重表征的观点便成为化学教育中的一种典范,被用作指导教科书设计、课程材料编制和教师课堂教学。在这三者之间,研究者最常讨论的是宏观和微观、微观和符号的关系。当研究者讨论宏观和微观之间的关系时所持有的观点基本与具体和抽象的关系是一致的,因为宏观的往往被当作是具体的,而微观的通常被认为是抽象的。微观和符号之间的辩证关系是化学教育研究中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微观的表征要求学生理解科学家描述、解释和预测物质性质或反应过程所使用的微观模型;符号的表征要求学生应用化学符号表示物质,并通过不同符号之间的演算关系将微观模型所展示的化学物质结构或者化学反应过程表示出来。化学教育研究的结果显示学生能够使用符号表示物质或者化学反应,但是并不理解化学符号所代表的微观模型。也就是说学生能够建立起符号的表征,但是难以建立起微观的和符号的表征之间的联系。这一研究结果反映了实践的化学教学局限在化学符号的操作上,缺少了对化学符号所代表的微观模型的有意义分析。很多研究者将微观和符号的学习对立起来的,事实上在化学学科中要清楚地区分化学符号及所代表的微观模型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微观的模型本身就具有符号的特征。

那么在化学教育研究中所讨论的符号代表的是什么,微观代表的又是什么?研究者指出虽然用物质的微观模型替代化学符号表示化学反应的过程更加明确,然而仍然需要使用化学符号系统来简化这些过程,符号是对微观模型的特征更加精炼的表示。从这一视角来看,研究者所讨论的化学符号只代表了微观模型中很少的信息,不能完全表达微观模型所代表的物质结构或者反应过程。因此符号的表征和微观的表征不是对立的,但是化学教育也不是期望学生能够在两者之间建立联系这么简单,而是要培养学生从经验调查中产生证据,在对事物或现象的解释过程中,学会使用科学家的微观模型,而符号的作用是学生之间表达观点及交流想法的重要工具。

3 错误概念(misconception)和科学概念(scientific conception)

错误概念的提出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的概念转变的研究在近几十年渗透到科学教育的各个领域。就化学学科来说,这项研究覆盖了大部分化学概念,如原子和分子、物质结构、化学键、氧化还原反应、化学平衡、酸碱理论、热力学、动力学等,揭示了学生几乎在所有的化学主题上都存在错误概念。研究者普遍认为这是由于学生进入课堂前已经具有了对自然界的事物或现象的看法,其中那些错误的概念阻碍了科学概念的理解。由此将学生的错误概念和科学概念对立起来,并且认为科学教育是让学生从错误概念到科学概念的概念转变过程。

错误概念和科学概念的对立虽然让研究者认识到在课堂中引出和转变学生观念的重要性,但是对于引出的观念在化学学习中所发挥的作用,研究者产生了争论。一些研究者反对转变学生的观念,他们认为将学生已有的观念全部归为错误概念在实践中容易导致教师将学生的已有观念去除,而不是建立在学生已有观念的基础上帮助他们建立科学的理解。学生的观念并不都是错误的,一些对物质及其性质变化所具有的最初观念是学生理解科学概念的基础,科学的学习须在此基础上展开。

化学教育研究的结果显示了学生的一些观念是零散的、动态的,在不同的任务或情境下呈现不同的形式。从这一视角看,很难判定哪些才是学生真实的错误概念。因此化学教学不是将具体的错误概念(如铜原子有金属光泽)消除,而是要把这些错误概念背后学生潜在的推理方式引发出来,以此教学才会对学生的化学学习是有益的。

4 算法(algorithmic)和概念(conceptual)

在对学生概念学习和问题解决的研究中,努任伯恩(Nurrenbern S. C.)和皮克林(Pickering M)区别了学生两种不同的推理方式,分别是算法的(algorithmic)和概念的(conceptual)。算法的推理是指学生通过记忆一系列程序来解决问题,而概念的推理强调的是学生应用对核心概念的理解而解决问题。这两种推理类型的区分对化学教育所产生的意义是促进教师在课堂中关注学生不同的推理方式。

区分算法的和概念的推理方式虽然对评价学生的概念理解或问题解决能力有所帮助,但是并不表明这两种推理方式是对立的,也不存在哪种更高级之说。学生解决问题时应该使用算法的推理方式还是概念的推理方式,研究者的看法不同。有些研究者认为推理方式并不在于问题的形式,而是取决于学生对问题的表征。在很多研究案例中,教师认为解决微粒和符号之间转化的问题需要学生通过在理解概念基础上进行推理来解决,事实上很多学生是通过机械地记忆一系列的程序来解决问题的。然而专家在解决问题时通常使用一些结构良好的算法推理,这需要建立在对科学概念的深刻理解基础上,而不是通过机械记忆的方式。

因此,学生对问题的表征和概念理解的水平影响问题解决过程中的推理方式,这就需要研究者辩证地看待学生问题解决中的推理方式。例如,不同的学生使用算法推理来解决问题时,有的可能是机械记忆一系列程序,有的可能是对概念深入理解之后形成一系列具有良好结构的规则。

5 记忆(memorization)和理解(understanding)

当研究者谈论教学方法时,通常用记忆和理解来区分教学的好坏,同时反映出他们对化学课程的看法,记忆反映出课程是事实的堆积,而理解突出课程是概念的联系。他们普遍认为强调记忆事实的教学阻碍学生的学习,理解概念的教学才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在这种观念引导下,传统的化学课程被质疑为是堆积起来的事实,传统的化学教学被批判为死记硬背。

记忆和理解,或者说事实和概念是研究者对传统课程和教学的争论中出现的对立。似乎所有的化学教师和教育研究者都希望学生能够理解他们所讲授的核心概念,因此指责传统记忆事实的教学方法不利于学生发展起科学的思维方式。然而记忆和理解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化学教育研究者从不同的视角讨论化学教学所需要的或者适合的教学方法,尤其是对于初学者来说,记忆事实的教学是必须的,因为它能形成学生深入理解核心概念所需要的相互联系的知识基础。

当前研究者基本赞同有意义的理解需要广泛的知识基础,但是对于知识基础如何建立起来,换句话说教学如何协调记忆事实和理解概念两种教学方法,研究者出现了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教学首先需要建立必备的知识基础,才能保障之后学生能够顺利地参与更加复杂的认知任务。另外一些教育者认为只要那些在参与认知活动中需要的事实才可以称为是知识基础,事实的选择和记忆要通过学生在高水平的认知活动中来实现。似乎更多的研究证据显示了后一种方式在教学中的有效性。

6 广度(breadth)和深度(depth)

广度和深度是过去的半个世纪里课程概念的中心问题。研究者谈论这个问题时,对广度的看法基本一致,指课程中所包含主题或概念的数量。而对深度的描述有些模糊,有的研究者将深度当作是围绕某个特定主题的知识范围及复杂程度,还有一些研究者认为深度是提供给学生发展对核心概念连贯理解的机会。在化学教育中,区分广度和深度是课程改革首要考虑的问题,研究者对此产生不同的看法。

当研究者谈论课程的广度和深度问题时似乎透露出这样一种观点,认为课程的设置可以广泛,也可以深入。一部分研究者认为深度只有在广度的基础才能够建立起来,而在任何课程中广度都要受到时间的限制,他们认为时间越多课程的广度就会增加,深度自然就形成了。而这种想法也让一些研究者指出,如果学校教授课程的时间一定,那么关注少数几个主题的课程会让深度更加深入。

关注少数主题和核心概念的课程使得课程的深度得以实现,正如上所述,研究者对课程深度的看法存在差异,有些研究者认为深度就是给学生介绍更加高级或者复杂的模型和理论,然而这种关注学科深度的课程并不能很好地引发学生深刻的概念理解。而另外一些研究者提倡深度是给学生创造更多的参与认知活动的机会,并在不同的情境中应用核心概念,研究结果显示这种方法虽然能够促进学生有意义的学习,但是并不能帮助学生形成对该学科高级理论的理解。这种情况反映出虽然大部分化学教育研究者同意增加课程的深度,其实他们在讨论不同的事情。

7 严谨(rigor)和相关(relevance)

化学教育研究者对化学教育有着强烈的愿望,即期望化学教育能够以与所有学生都相关的方式进行。认识到化学是与学生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于是课程编制的过程基本遵循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引入化学。由于化学学科中更为精确和复杂的理论难以与学生的经验建立起紧密联系,因此与经验相关的课程被一些研究者认为仅仅对那些不上大学或者不从事科学或工程事业的学生是合适的。这样就引起了课程编制中学术严谨与经验相关这一问题的辩论。

所有的化学教育者都认识到化学在当今社会所发挥的中心作用,并且渗透在学生日常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但是所教授的化学知识是追求学科的严谨性还是要贴近学生的经验?一些研究者认为应用化学课程中的知识来分析和解释与学生经验相关的主题时容易降低学术严谨性,主要是因为与学生经验相关的大部分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尤其是在入门阶段讲授的化学知识仅仅是对问题的一种简单描述。然而一种对立的观点认为要理解学科更加精确和复杂的理论,需要学生以有意义的方式理解与经验相关的问题并建立牢固的知识基础。

课程设计遵循学科知识的严谨性还是贴近学生的经验,两者并非不可调和。为保障学科知识的严谨性并且兼顾学生相关的经验,需要教师转变对学生学习内容的看法,从教授我们所知道的化学学科知识到教授我们如何应用化学思维去解决相关的问题。基于情境的课程能够帮助学生理解经验相关的问题背后潜在的化学知识,既没有脱离学生的经验,还能帮助学生学习严谨的化学知识并且应用化学的思维去解决这些问题。

8 讲课(lecture)和实验(laboratory)

很多化学家认为化学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科学,化学教学被明显地分为在课堂中进行的理论学习和在实验室开展的经验学习。讲课关注的是化学理论的学习以及解决定量问题时需要的计算技能的发展。实验要求学生进行观察、收集和分析数据、发展实验操作技能,能够验证课堂中所讨论的原理或理论。

讲课和实验两种教学方式是否要独立开展,研究者的观点不同。一种观点认为不同类型的知识和技能需要在不同的环境下才能够获得良好的发展,然而这被其他研究者认为是一个有限制性的假设,为什么课堂中教师的讲课就不能促使学生参与收集和分析数据,为什么实验不能够帮助学生学习科学的理论或模型?这些研究者认为两种教学方式的对立误导了教师,认为只有通过实验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发展学生的合作能力及创造力。于是试图将两种教学方式联系起来,然而在实践中受到很多限制。

事实上,研究者为了将理论和经验联系起来试图将讲课和实验的教学方式结合,这种想法可能也会误导一些研究者。化学教育的重要问题不是讲课和实验能不能够在同一个内容上统一起来,而是要意识到这两种环境下的化学教学要求学生参与的认知活动及教学目标可能是不同的。

9 验证(verification)和探究(inquiry)

“探究”思想的提出作为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成就,影响了研究者对传统教学中实验的看法。虽然“探究教学”这一术语可以以多种方式理解,但通常是指为学生创造机会产生和评价对自然世界的科学解释,并且参与科学实践和对话。在这一指导思想下,探究实验作为传统的验证实验的对立而提出来,认为验证实验为了得出期望的科学结论往往是由一系列良好的步骤和程序构成的,限制了学生的行动及在实验过程中做出决策的机会;而在探究实验中学生能够全面设计方案并控制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验证实验和探究实验之所以被认为是对立的,主要是研究者忽视了可以进行不同程度的实验探究。探究的水平取决于学生设计及参与不同调查研究部分的程度。例如,一些研究者根据学生参与科学探究环节的多少,如提出问题、设计实验、分析数据、解释结论等,区分了结构的、指导的、开放的探究实验。

化学教育研究的结果显示完全开放的探究实验并不利于学生的学习,而合适的支架式实验教学对学习具有积极的影响。这些脚手架帮助学生逐步参与到不同水平的探究活动中去。验证实验就是一个良好的脚手架,能够帮助学生发展特殊技能,保障探究实验的顺利开展。因此,验证实验和探究实验不能看成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应当是根据教学目标采用何种实验方式的问题。

10 教师中心(teacher-centered)和学生中心(student-centered)

化学教学是以教师为中心还是以学生为中心,其实这个问题在任何一个学科中都会被广泛谈及。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被认为是传统教学的标志,教师完全设计和控制教学,是一种消极的教学;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被当作是教学改革的新理念,关注学生的主体性和学习的主动性,是一种积极的教学。

大量的研究证据表明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对学生的学习成就具有积极的影响,因为在这种教学环境下学生可以自由表达想法、参与讨论、通过小组合作建立模型和解释、进行自我评价等,这些对学生的学习都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这些研究证据暗示了课堂中学生参与的活动都是经过教师精心计划和设计的,并且得到教师及时的反馈。事实上,如果没有以教师为中心的设计和反馈的教学就谈不上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学习。

教育观的概念篇(7)

【关键词】概念 体育概念

一、我国的体育领域概念的不清楚,造成了一些理论和思考的混乱

1.体育从二战以来有了很大的发展,一大批理论和成果涌现出来,但相对于其他的成熟的学科来说体育还很年轻,体育学还没有奠定真正的基础,也没自己固定的研究方法,主要还是借鉴其他成熟学科的方法来研究体育。这样我们会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借鉴其他学科来研究体育的人,最后成了他所借鉴学科的人。

2.体育的概念不清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体育概念划分得不明确,致使这个领域的一些下属学科的划分不清楚,有互相重叠的现象,学科与学科之间的界限不明确。第二,由于体育概念的不清楚,致使整个体育体系的建立有混乱。第三,由于体育概念的不清楚,致使我国体育与世界的接轨有障碍。

二、近25年来体育概念的发展状况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曾较大规模的对体育的概念研讨了3次,即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20世纪80年代初,确立了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确立了体育是文化的组成部分。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确立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在体育中具有高度的统一性。

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20世纪80年代初,确立了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1980年,《成都体院学报》第一期发表了胡晓风先生“关于体育科学体系的若干问题”的文章,将体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教育的组成部分,确立、提高了体育的社会地位。最大的贡献在于肯定了“人”的价值。1982年6月,林笑峰先生在《体育和体育方法》中对体育的定义,对于当时的学校体育是有贡献的,这种定义把体育教学与运动训练分开,为体育教学在学校中争得了一席之地,对于后恢复学校体育在教育中的地位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学校体育面向全体学生,并增强学生的体制,但把体育只当作体质教育,应该说是很不全面的。这种思想与同期日本有些学者的观点有相似之处。1983年,《体育科学》第二期发表了刘秉果先生“体育概念应如何确定”的文章,他在文章中从《现代汉语词典》和《新华词典》中引得体育条,也是把体育作为教育的组成部分。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确立了体育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国在这一阶段对体育概念的研究,从三本比较权威的著作中,即1986年3月第三次印刷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1988年8月曹湘君先生的《体育概念论》和1988年3月第3次印刷的高等教育出版社《体育理论》中可以看到以下几个特点:1.在中国大体育概念已经确立,包括体育(狭义的)、竞技运动、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尽管这种不合逻辑的划分遭到任海先生等人的批评,认为“这种不合逻辑的划分将竞技体育与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人为的割裂开来看,歪曲了它们之间的关系。”这种批评用今天的眼光看也是对的,但遗憾的是中国体育界至今没有找到一个能较好代替这种划分,并能让大家接受的新的划分方法。2.体育概念的内涵扩大。3.把体育作为文化的组成部分,进一步提高了对体育的认识水平,即体育在社会中的地位。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今,确立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在体育中具有高度的统一性。1995年,高等教育出版社的《体育概念》,对体育定义得相当全面,突出特点是:1.既肯定了人个体发展,又肯定了社会对人发展的社会需求,二者具有高度的统一性。2.注重人健康的生物观、心理观和社会观的统一。3.这个定义是以日本、美国、前苏联等学者在体育的:“育人机制”的基础上定义的。4.将体育归入教育、文化、社会现象之中。1999年,在《体育与科学》第2期,韩丹先生发表了“论中国体育:一分为三”的论文,较全面地对体育及进行了定义,并发表了一系列有关体育概念的文章。但对体育的定义不够准确,并且有用被定义概念解释想要定义概念的情况。

由于中国对国外有关文献研究的滞后性,国外对sport的定义仍基本延续了历史的定义方法。这从另一方面也表明国外以前对体育概念的研究较深入,因此,才具有如此好的稳定性。通过以上对我国体育概念的历史研究可以看出: 1.体育的内涵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扩大。2.研究体育概念的视角逐渐扩大。但也不难看出研究中对体育的概念定义得过于笼统、宏观、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经常用一个统一的概念概括了所有体育的组成部分,对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关系界定不够清楚,对体育的上位概念及最邻近的属概念界定含糊,对physical education; physical culture; sport; athletic等都翻译“体育”不够准确。

三、结论

对中国体育概念的历史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体育是文化、教育的组成部分。2.体育的内涵随社会的发展逐渐扩大。3.“人”成为体育的主体,成为具有社会性和个性的统一体。4.研究体育概念的视角逐渐扩大。5.注意到了体育与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联系,同时也关注体育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研究。

存在的不足之处是:1.研究不够深入,缺乏研究的思想基础,研究结论不够确定,反映体育的本质不够。2.对国外资料的理解不够精确,对physical education、physical culture、sport、athletic等都翻译成“体育”,不够准确,并且研究滞后。3.对国外的学习借鉴,多于自己独立的思考和创新。4.概念定义的过于宏观、笼统、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经常用一个统一的概念概括所有体育的组成部分。5.对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关系界定不够清楚。6.对玩、游戏、休闲、娱乐、身体教育、sport、竞技、工作之间的关系研究不够深入。

四、建议

1.中外体育概念的研究应具有互补性。中国在学习借鉴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要深入研究,不断创新,有独立的见解,为世界体育的发展作贡献。

2.中国对体育概念的研究应不断具体化,加强研究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3.中国对体育概念理解的内涵不断扩大,要界定组成部分及其之间的关系。并应该注意这种趋势,避免内涵扩大给体育造成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